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面积怎么算 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的误差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商品房面积怎么算 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的误差在商品房面积上大作功夫来侵害购房者的合法的权益,是开放商惯用的伎俩。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为开发商受利益的趋势,另一部分是因为购房者自身法律意识与安全防范意识的淡薄。不知道商品房面积怎么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面积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二、怎么处理商品房面积的误差
  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免责。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商品房的面积一直衡量商品房的一个重要指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在商品房面积上作文章,欺诈购房者的情形的屡见不见。因此在对商品房进行验收的时候,其实很有必要对房屋面积做出一个测量,看看实际的误差是多少,如果超过了一定的标准,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 1、买房子注意事项(准备阶段) (1)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 (2)学习买房常识: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因此学习买房常识是必须的。 (3)积累买房首付款 (4)筛选买房范围:选择...


·一、房屋买卖合同被告代理词与答辩状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买卖合同被告代理词与答辩状有什么区别?(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


·房屋贷款算债权债务吗
      现在的房价涨得飞快,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选择贷款买房。不少人会向银行贷款,首先付了房子的首付,这样来减轻自己的负担。房屋贷款当然算是债权和债务。债权和债务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它们二者的具体区别。银行是贷款的债权人,而买房者却是债务人 。债权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
      您对于离婚这件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还是一件令人十分痛苦的事,因为离婚会涉及到房产的判决的,因此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房子判决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


·一、店面房合同期内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房合同期内违约怎么处理?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


·东莞廉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各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设了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来减轻当地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压力,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政府出租的东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东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


·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不仅仅是当事人达成一直就可以了的,还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才算完成交易。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那到底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的税费具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税费标准如下: 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


·婚前的租赁住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


·对于父亲的房子后妈有份吗?
      对于父亲的房子后妈有份吗? 一、 父亲的房子后妈有份吗? 有份,父亲的房产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父亲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法定继承,如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时后妈有合法继承权,可以通过公证的遗嘱来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