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会构成医疗事故罪。这种行为在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不能单纯的认定都是构成医疗事故罪,还要看是否符合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在构成了此罪的情况下,法律中关于医疗事故罪的量刑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二)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技术事故,不构成犯罪。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
  
  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有:错用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诊疗护理常规,是指长期以来在诊疗护理实践中被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与惯例。各项诊疗操作和护理,均有一定的操作规程的要求,这些规程是为了保障操作稳准,避免失误而制定的,在诊疗操作和护理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危害结果的大小是衡量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区分罪与非罪的客观标准,构成本罪在客观上必须要求发生了病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是指按照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医疗伤亡结果之形成不同于一般加害事件之处在于。后者是加害行为本身直接引起人体机体损伤,而前者则多是由于医疗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病情发展而导致病情恶化而引起伤残或死亡,或者是医疗措施对人体侵害直接引起病人伤亡,或者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加重了病情,促使病人伤亡,可见医疗伤亡结果的出现既同原患疾病有关,又同医疗行为有关。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的实际作用可以是四种,即有效、无效、反效、直接破坏人体。据此,可以把医疗伤亡形成机制分为四种:
  
  (1)违章医疗行为虽然对阻止病情有效,但是效用不足而最终因病情发展引起病人伤残或死亡,如抢救农药中毒病人时使用的解毒剂数量不足致使病人死亡;
  
  (2)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没起到任何作用而由于病情发展引起伤残、死亡,这包括医方违章不作为和无效作为两种情形;
  
  (3)违章医疗行为同治疗需要背道而驰从而加剧病情引起病人伤亡,如用反药等;
  
  (4)违章医疗行为本身直接破坏人体而直接引起伤亡或同原患伤病相互迭加共同导致病人伤亡,如手术时操作粗心误伤大血管等等。
  
  这四种情形中,违章医疗行为均与病人伤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社会一般观念观察,上述后两种情形中违章医疗行为与病人伤亡间的联系容易为人们注意,而在上述前两种情形中,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起到一定治疗作用或者至少没有起反作用,因而违章医疗行为与病人伤亡间的关系易被忽视。这是特别值得引起注意的。医疗伤亡结果之出现大多数同违章医疗行为有关,又与病情本身有关,至于应如何认定违章医疗行为对伤亡结果的原因力大小,这应看医疗行为之违章程度即违法性程度如何。只有医疗行为严重违反医疗规章制度,才能由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基于对医务工作特殊性及危险性的照顾而得出的结论。
  
  (三)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所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向来十分重视对行医者任职资格的考核,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危险性,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三、医疗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需要注意的是构成本罪要求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否则不构成本罪,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而又不知道够不够成犯罪,该不该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比较妥当,比较他们才更专业。
  
  


·医疗纠纷与法律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与法律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 二、法律处理程序 (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


·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是什么?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会入院治疗,由此产生一系列的医疗费。后期经认定是工伤的,职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报销部分医疗费。这里需要注意,医疗费的报销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治疗费用都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那么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下相关知识。一...


·什么是医疗过错?
      什么是医疗过错?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


·工伤鉴定去医院要挂号么
      工伤鉴定去医院要挂号么 工伤鉴定是否挂号还是按照正常的医院流程,看你分配到的医院的客流量,伤残检查完成一般半天时间措措有余。工伤鉴定一般都是在劳动部门制定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的。所以也就有了医院和其他机构等鉴定场所。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


·医疗纠纷调解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调解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第三方介入调解的原则是当事人双方自愿。换句话说,无论是卫生行政部门还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自愿原则都应该贯穿整个调解程序: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由第三方参与调解,自然就无法开始调解程序;如果...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
      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在基层特别是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时常有所发生。办理这类案件时,常常会对行为人的主体和主观方面的认识产生分歧。那么,到底我国对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336条规...


·法律规定监狱保外就医要钱不?
      法律规定监狱保外就医要钱不? 一、监狱保外就医要钱不 保外就医需要交保证金。根据《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应当向罪犯所在监狱交纳2000元至5000元保外就医保证金。罪犯重新犯罪或违犯国家关于对保外就医罪犯监督管理规定的,保证金全部没收。罪犯保外就医期满,未发...


·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
      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 延伸补充: 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 1、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
      医疗过错处罚医院有哪些处罚 一、医疗过错医院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过程中,要正确理解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