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新公司法出台后,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在152条中赋予了股东代表提起诉讼的权力,由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大股东担任,因此,在这些董事、高管人员作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时候,中小股东可以选出代表提出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呢?
  一、公司法152条规定的内容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法152条的被告对象及其行为
  1、被告对象。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行为表现。根据本法规定,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是法定的公司机关,依法代表公司行使权力,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当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时,股东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则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样一方面符合法定程序,另一方面也可以对股东诉讼做适当限制,避免滥诉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本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所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法152条被告就是指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这些人员不履行义务、尽忠职守,而是故意侵害公司的合法利益时,持有公司股份半年以上或者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或董事会提起诉讼,当出现紧急情况时,符合以上条件的股东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担保公司转让的规定
      担保公司转让的规定 现如今许多公司的收入不景气,公司转让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同时公司转让当中的纠纷也随之争夺,担保公司转让过程中又哪些我们需要了解的?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识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为您解答。 一、公司转让概念 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多少?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多少?一、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税收是怎么样的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转...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企业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即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1、存续分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受害者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不过根据法条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种方式在生活当中是可以使用的。二、依据是什么?1.如果投保人一方由于车辆交通事故而给第三人也就是受害者造成了一定损害的话,那么可以根据法律或者是交通法规的规定,向受害者...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首先,在中国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四种: 1、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2、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投资基金。 这两种基金具有信托性质,他们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大学和机构、富有的个人、保险公司等。 美国投资者偏好独立投资基金,认为他们...


·如何进行集体企业改制?
      如何进行集体企业改制? 为了完善我国集体企业,以便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需要颁布一系列规定来促使国家集体企业改制的实施,由于一系列的政策实施,关于指导国家集体企业改革和国有产权的转让问题的意见已经逐步形成了。那么究竟如何进行集体企业改制呢?下面便是与其有关的详细步骤,感兴趣的可以...


·公司集资诈骗分公司不知情怎么处理?
      企业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企业在发展中如果涉及到集资诈骗的情况,一般在慌乱中会觉得都是一起承担责任的,但就事实来说分公司虽然也属于企业的一部分,还是有所不同的,而对这个集资诈骗分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又该如何辨别各自的责任,怎样去处理呢?接下来就和您聊聊这种情况。 一、...


·一、公司不出职业病鉴定费怎办?
      一、公司不出职业病鉴定费怎办?公司不出职业病鉴定费的话应该自己先预交,随后再向公司索赔。职工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公司可能会拒绝出具相关诊断资料,那么接受职工申请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督促和调查。同时,职工也可自行向安监部门举报投诉。此外,职工进行职业病诊...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
      一、企业之间行贿会构成单位行贿吗?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对象能否包括国有单位,对此问题,一些教科书认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国有单位,其理由是定义单位行贿罪的《刑法》第393条将此罪规定为两种情形,其前一种情形“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中的行贿对象未指明是国有单...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
      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怎么办有动迁就有动迁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动迁评估。因此,动迁评估直接关系到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生活中,动迁评估机构评估出来的结果不一定让企业满意。那么,当企业动迁时对评估机构有异议的时候,可以怎么办呢?一、什么是动迁评估动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