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聘请到新的法人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合同,将各自的权利及义务规定好。这份合同比较重要,双方要确保内容完整全面。那么,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股东: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拟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2、乙方决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3年3月3日起,至2015年3月3日止,聘用期为2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本公司支付某某万元。每一会计年度进行年度进行支付,采用“上打下”的原则,即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报酬。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受聘为公司的总经理后,对公司股东会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履行同等义务;
  
  2、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根据股东会要求,拟订年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4、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纳入公司管理体系中;
  
  6、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7、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执行;
  
  8、受股东会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9、获得经股东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10、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
  
  第四条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并承担如下义务;
  
  1、直接对股东会负责;
  
  2、将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会越权;
  
  3、严格履行股东会授予的职责和权利;
  
  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5、遵守国家法律及法规,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6、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
  
  (1)真诚地以对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2)按赋予权利时原定目的行使权利;
  
  (3)亲自行使所赋予的酌情处理权,不得将其酌情权转给他人行驶;
  
  7、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不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不参与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4、不参与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
  
  5、不参与股东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6、不享有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权利;
  
  7、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对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议执行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在每年支付报酬是扣除公司的损失部分;
  
  3、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不称职的,导致严重失误的。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2013年 月 日
  
  综上所述,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招聘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法人。双方谈好条件后,要签署一份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在里面写清聘用期限、法人报酬及结算方式、法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具备法律效力,此后双方就应该如实履行各自义务,等合同到期后,再决定是否续签。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作为农民工应该了解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问做详细解答吧。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


·股骨颈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劳动者们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认定为工伤,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的增强,当我们遇上工伤的时候,首先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做工伤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公司做出赔偿。工伤一共分为十级,下面就以股骨颈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对工伤鉴定的级数做出简要说明。 一、股骨颈骨折工伤...


·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一、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 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


·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一、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一、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不算,这是劳动工具。不过在一些特定场合是禁止携带的,比如人员密集的会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在部队中确实有使用工兵铲进行格斗的方法教学,因为对于部队铲子是常用工具。 二、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的判定标准: 1、匕首:带...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
      很多时候,劳动者需要合同的证明来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但是有时候有些用人单位并不愿意出具相关证明,这时候就涉及到查询的问题了,那么到底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还是续签好?
      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还是续签好?生活中可能出现各种意外而导致工作期间出现受伤的情况。国家对于工伤处理也有一定的规定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而工伤问题往往与合同问题相互关联,比如工伤期间合同到期问题,合同续签问题等等。那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还是续签好呢?接下来为您分析工伤后合同续签的相...


·确认劳动关系要多久时间?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但是劳动者确实在用人单位工作。这种情况一般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会出现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的情况,这时劳动者必须找方法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那么,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劳动者是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的,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要很好的去区分这两种关系,社会中很多人会有内退人员参加企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疑问,那具体来说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内退人员参...


·劳动仲裁生效程序有哪些?
      劳动仲裁生效程序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除一裁终局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条款,一裁终局案件的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立即生效,而非一裁终局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