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关于员工工伤伤残的赔偿款,这不是由用人单位自己定价,并且也不是由受伤员工漫天要价的。所以国家根据员工工伤伤残鉴定的等级都合理的进行了伤残赔偿款的划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四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四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鉴定为四级伤残,享受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3)一侧膝以上缺失;
  
  14)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5)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p="">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19)双耳听力损失≥91dB;
  
  20)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21)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20 cm2(注:2为平方);
  
  22)下领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 cm2(注:2为平方)
  
  23)双侧颞下颌关节骨性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24)面颊部洞穿性缺损>20 cm2(注:2为平方);
  
  25)双侧完全性面瘫;
  
  26)一侧全肺切除术;
  
  27)双侧肺叶切除术;
  
  28)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术后;
  
  29)肺叶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后;
  
  30)一侧肺移植术;
  
  31)心瓣膜置换术后;
  
  32)心功能不全二级;
  
  33)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4)全胃切除;
  
  35)胰头、十二指肠切除;
  
  36)小肠切除3/4;
  
  37)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38)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39)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或失禁;
  
  40)肝切除2/3;
  
  41)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2)胆道损伤致肝功能中度损害;
  
  43)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44)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5)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6)永久性膀胱造瘘;
  
  47)重度排尿障碍;
  
  48)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 mL;
  
  49)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0) 双侧肾上腺缺损;
  
  51)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2)尘肺II期;
  
  53)尘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
  
  54)尘肺Ⅰ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55)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起搏器者);
  
  56)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7)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工伤四级伤残赔偿的金额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除此以外还包括员工在医院的一些必要花费,这都是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和报销的。
  
  


·最新裁员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
      最新裁员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可以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款。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单位可以限制员工解除合同吗 辞职自由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劳动者解除...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什么 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一、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否免责?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即使是双方签订自愿放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就会在投入使用中出现更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监督管理细则,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工伤保险待遇必须仲裁吗?
      工伤保险待遇必须仲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


·劳动合同被篡改怎么办?
      劳动合同被篡改怎么办?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拽该是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到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已经劳动的劳动报酬。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用来约束双方行为的一种方式,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都有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上的内容执行,如果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合同就是判断...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目前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很多,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件频频发生,这给业主带来了不少麻烦。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引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主观的,或者客观的。那么,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条例规定了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条例规定了什么?工程质量关系重大,因此工程质量验收十分重要,为了更好的完成工程验收,保障工程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我国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作为工程验收的规范,所有的工程建设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定,从而提高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