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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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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不可能就会原原本本的按照原告方的意见进行处理的。首先就是法院在办案的时候,是有着相关的程序的。其次,即使是诉讼离婚案件,法院也是重证据的,所以当事人把材料提交到法院以后,接下来就是听候法院的通知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审理期限是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的,至于立案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这并无具体要求,要看法院的排期,到时法院自会通知你。
   二、打离婚官司通常要准备的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关于离婚官司的排期,在我国的民诉法当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具体还是要看法院的排期的。一般法院都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原告和被告方的。而且即使开庭了,在审理离婚官司的时候,通常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有些情况下还需要二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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