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只看名字的现象现实中是否存在?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如今社会,由于婚姻观念的逐渐变化,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也逐渐开明起来,尤其对于一些90后群体。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房屋观念较重的国家,人们普遍比较关注房屋产权的分割问题。为此,离婚房产只看名字的现象现实中是否存在?
  离婚房产只看名字的现象现实中是否存在?
  此种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具体的房产证上名字和产权的关系下文会有提及。具体为:
  1、 房产证上有名≠有房子产权
  房产证上面加名字并不一定有房屋的产权。房产权利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你的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又没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吃亏的还是你。所以在进行产权分配的时候,一定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添加你的名字,你才有房子的产权。
  2、房产证上没名,你也可能有房屋产权
  如果是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父母全资买下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予其子女,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名字的一方同样有房屋产权份额。
  离婚房产咋分割?
  不同的买房类型,房产分割情况不同1、婚前买房,共同还贷型:这种情况,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均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还贷一方能够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2、一分不出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3、婚后共同买房还贷型: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房屋产权分割,需要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贷款没还清,还需要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4、闪婚闪离型:指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有收入,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5、父母出资买房型: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6、房产证上多人型:房产证上有子女或父母的名字,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7、婚前共同卖方,登记一方名字型:如果有名字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未登记名字一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情况下,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从文中知晓,离婚房产只看名字的现象现实中是存在的,对于一些思想观念较为保守的人群更是如此。在房产证时的名字和是否拥有房屋产权没有必然联系。因为夫妻房产分割情况多种多样,到底房屋产权归谁,这就看你们的房子是怎么来的,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商品房现售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
      买房子是关系到一个家庭今后生活质量的重要关键问题,所以买房子最好要多花点心思在上面,一次置业,一生幸福,如果买到不适合自己家庭的房子给今后生活将带来莫大的麻烦。买房子购房者一定要了解商品房现售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才能买到安全的房子。买房都要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如何签订商...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疫情导致推迟还房贷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当事人应当及时咨询银行,工作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或客户房贷经办网点的客户经理联系跟进;住房按揭客户也可以直接打办理业务的网点电话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申请的,比如在重症监护或住院的患者,有一些银行也接受一定...


·签订的买房合同有毁约期限吗?
      签订的买房合同有毁约期限吗 没有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购房合同的违约金的起诉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房屋建筑面积不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本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计价方式为按套(单元)计算,并未约定房屋单价,该约定的交易方式和计价办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既然已经明确约定按套计...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一、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区别有吗? 意向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是有很大的;购房意向书只是想购买房屋的一个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拟于售房者之间达成的一个协议,双方必须依照协议约定履行双方的相关义务; 订立购房合同要如何进行: 1、...


·最新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最新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您日常生活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其确定了买卖双方的买卖关系。各个省市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不同的范本,那么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具体条款?下面我们列举了一篇范本,我们一同了解下。 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卖...


·一、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能收回吗?
      一、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能收回吗? 看情况。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限制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在赠与的房子过户之前,您作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有特定情形时行使法定撒销权。在其拒绝的时候,可以主张其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买二手房违约情形?
      一、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


·有购房需求的人在选购房屋时,不管是在哪一过程,都要注意防范可
      有购房需求的人在选购房屋时,不管是在哪一过程,都要注意防范可能会存在的购房风险,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对于购房过程中的风险其实也是可以事先采取措施进行防范的,不过在此之前很有必要先了解清楚买房过程中的风险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买房过程中的风险都有哪...


·房屋规划证可以补办吗
      可以。具体程序是:一、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二、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三、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