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技术创新的重视以及加速促进技术成果的转换运用,各地都相继推出了鼓励技术出资,特别是以专利权技术出资的政策。但是由于技术不同于实物,对其允许出资的范围、权属确定及手续均有一些特殊要求。那么,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公司法中技术出资要注意哪些内容?
  
  一、技术出资的限额
  
  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作价出资,然而对于非货币出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一直以来是历次《公司法》修改的焦点,下表是历次《公司法》对于非货币出资的规定:
  
  可见,公司法对技术出资比例经历了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到“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到最新公司法不再对包括技术出资在内的非货币出资的比例不做任何限制的变化,因此,依据最新修改的《公司法》,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技术出资的比例没有任何限制。
  
  二、可用于出资的技术范围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因此,用于出资的技术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技术类知识产权通常表现为专利权、技术秘密、专利申请权、专利使用权,现按照上述条件逐一分析:
  
  1、专利权是国家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利,显然是完全符合上述条件,以专利权出资本身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技术秘密又称专有技术,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对于企业来说通常是那些没有公开也未申请专利,但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且具有实用价值的各种技术和经验,例如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规范、技术秘诀、设计、图纸、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管理制度和方法等。这些技术秘密由于具有实用价值,显然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且法律对其转让没有任何限制,可以作为出资的技术主体。
  
  然而,技术秘密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在相对专利权作为出资技术时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1) 用于出资的技术是否构成技术秘密需要判断,相对而言,专利权特别是发明专利权经过国家知识产权的审查,只要授权公告,公众即有理由相信专利权是确实存在,然而,技术秘密由于只由权利人自己保护,对于其是否构成技术秘密缺乏权威部分的认定,依据上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技术秘密需要具备“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但现实中,声称的技术秘密通常很可能不能完全具备上述要求,因此,有必要对用于出资的技术秘密是否符合法定要件进行评估。
  
  (2) 技术秘密的范围难以界定,专利权是以国家授予的权利,其权利范围明确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为准,其权利范围是十分清晰的,然而,技术秘密是由权利人自己保护,极端情况下可能除了权利人没有其他任何人知晓其内容,因此对于其技术内容及权利边界存在难以界定的问题,可能出现权利人提供的用于出资的技术不足以达到实施相关技术的程度,或者权利人为了提高评估金额,提供了额外的、无用的技术,因此,对于用于出资的技术秘密有必要从技术的角度对其进行全面的技术审查。
  
  (3) 由于技术秘密不是公开的技术信息,可能缺乏公允的市场价值,对其进行评估可能存在困难。
  
  (4) 技术秘密不具有独占性,以技术秘密出资后,原权利人仍然知晓相关技术内容,并且随着相关技术秘密的转让,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在不断增加,不但存在泄密的风险,也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3、专利申请权是指已经提出专利申请,但尚未授予专利权,即处于审查阶段的技术。依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因此,其本身也符合公司法“可以转让”、“可以评估”的要求,然而,其本身也同样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1) 专利申请权不是专利权,如果其最终无法通过审查,将不存在任何权利,而且由于专利权系以公开换取保护,由于已经公开,也不能再以技术秘密的形式存在,失权的风险很大。
  
  (2) 由于专利申请权在转变成专利权之前不存在排他的权利,仅在第六十八条规定了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申请的,应当支付适当使用费,并且要求使用费的前提仍然是能够取得授权,因此在尚未取得授权时如何对其评估作价存在困难。
  
  (3) 由于专利申请权尚未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成为正式专利权,各地工商部门可能不能接受其作为知识产权出资。
  
  4、对于专利使用权,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要求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因此专利使用权也符合上述公司法的要求,专利使用权出资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专利权人将自己所有的专利的使用权许可给公司作为出资,二是被许可人将自己获得许可的专利使用权出资,但是,以专利使用权出资同样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1) 专利使用权包括独家、排他及普通许可三种方式,独家许可指仅有被许可人可以实施,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均不可实施,排他许可指被许可人及专利权人可以实施,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其他第三人实施,普通许可则专利权人还可以再许可其他人实施。根据公司法的原理,股东出资以后,作为出资的财产的财产权利即应转移给公司,股东只行使包括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如果以使用权出资,则只能以独家使用权出资,排他及普通许可均不可用于出资。
  
  (2) 由于以专利使用权出资的情况下,相关专利权没有掌握在公司手中,而需要由专利权人维持,可能存在专利权失权的风险。
  
  三、权利人核查
  
  通常而言,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以登记的专利权人为准,技术秘密谁掌握即认为归谁所有,专利使用权以经过登记备案的许可合同确定被许可人为准,然而对于专利权和技术秘密而言,尤其是企业的专利权和技术秘密而言,尚存在职务发明以及委托开发及合作开发的问题。
  
  职务发明依据《专利法》第六条的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指的是: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因此,在以专利权或技术秘密出资时,有必要要求权利人证明其所用于出资的专利权或技术秘密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对于技术委托开发,依据《合同法》第339条的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对于技术合作开发,依据《合同法》第340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因此,在以涉及合作开发及委托开发的技术出资时,有必要审查相关的开发合同,以确定真实的技术权利人。
  
  尤其是对权利人的资格审核,需要人们重视,以防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您可以使用网的在线咨询。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旦入罪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的刑事处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何在?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何在?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进行并购重组,主要是为了解决独立性问题、同业竞争问题、关联交易问题以及保持公司的股权清晰等,通过并购...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上市公司复牌时间不固定,看具体公司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日期,要看公司公告。现在速度提快了 ,证监会30个工作日会给相关公司答复 。至于核准通过 则需要看具体情况。二、具体过程第一阶段,公司宣布因重大事...


·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如何进行企业改制
      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如何进行企业改制因企业的所有权归属性质不同,有的为国有企业,有的为集体企业,还有的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可以进行转化,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改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还需要提交法定的文件,那么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呢?现...


·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允许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毕竟这涉及到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因此需要谨慎处理,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允许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法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 如小型企业、个体商户等都是属于小微企业,虽然小微企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创立了小微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仍面临的生存的风险,比如资金周转不灵,没有人愿意融资小企业,导致小微企业很难能够长远的发展。那么,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


·如何确定母公司与子公司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策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


·企业倒闭法人逃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倒闭法人逃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企业倒闭法人逃跑承担的责任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


·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小型企业在创立,为了鼓励投资创业,发布了公司法这一章程强化公司的自治,但是您对于公司法的创立并没有完全的接受,依然存在很多争议,那么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与股东资格有关的争议公司股东资格完备与否...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3、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