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然而有违约行为了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一般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呢?而实践中又该怎样里确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两个问题吧。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义务后,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当事人只要违反合同,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可分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等形式。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一是要根据当事人合同中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二是要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三是要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形而定。
  二、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确定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如何确定,是出现此种争议后必须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另外,在《商品房买卖解释》对某些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计算则另有规定,具体包括:1、出卖人恶意违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这显然是针对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行为所作出的惩罚性规定。2、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治理同样适用惩罚性赔偿。《合同法》中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作出了规定,而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无外乎也是这几种,具体应该承担哪种违约责任,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这其中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比较多,然而计算违约金的时候,一般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产过户后,房屋才正在属于购房者,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对房屋的所有权是等不到保障的。我们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时,经常碰到自己所带的材料不完整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那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现实中,不管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这个时候其实都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只不过,因为具体购买的房产情况不同,导致最终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而已。那究竟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的时候...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公正属于哪类财产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公正属于哪类财产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属于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保存好付款凭证即可,也也可对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只需你父母参加即可(其他人自愿的可以参与)。在离婚时不进行相应的分割。二、离婚时中国国家财产分配制度是怎样规定的1、根据《...


·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要什么条件
      公民购买二手房的,根据实际的付款方式分为了全款购房与按揭贷款购房。其中国家对按揭贷款购房的条件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要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话,则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购买二手房。那么实践中,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要什么条...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现在很多有两套或者是多套房屋的人都会选择将多余的房屋进行出租处理,如果这些房屋被拆迁的话和一般的房屋拆迁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因为在这里面涉及到了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后房屋承租人需要寻找其他的出租的房屋。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如下。一、租赁房...


·门面房拆迁怎么赔偿?
      门面房拆迁通过以下方面进行赔偿: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


·一、买二手房有他项权证吗?
      一、买二手房有他项权证吗?办理需要多长时间二手房他项权证贷款才会有,不办理抵押登记房管局不会发他项权证,一般从过户到发他项权证需要8个工作日左右,各地有差异。贷款购买,全程约20个工作日1、看房,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1天2、提交贷款申请、签署贷款合同:1个工作日3、物...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施行(2015年2月4日),该问题得到了统一。《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一、房屋强拆时,暴力抗拆管用吗? 是没有用的; 公民合法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被拆迁人通过暴力的方式对抗强拆的,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有可能构成人身损害的出现,被强拆人最好报警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


·担保法房产抵押反担保是什么?
      担保法房产抵押反担保是什么? 一、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或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二、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


·夫妻离婚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相信您都清楚,农村中的房屋都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而对于这样的房产属于小产权房,也就是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在实际购买的时候要考虑清楚。而要是夫妻离婚涉及到农村房屋的分割,那也要知道究竟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都有哪些。 一、夫妻离婚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房屋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