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由股东自行约定。(2)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部分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因此对于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就可以了。(3)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综上,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即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注册资金认缴时间的相关规定与说明,若您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的在线律师!
  
  
  


·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
      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公司法人是公司设立的,它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但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且是要能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为公司所欠债务偿还的一种称呼。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当然需要。如果不变更,将会对公司造成...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对策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对策有哪些?随着企业海外并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人也开始反思会不会存在风险,如何防范风险也就成了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对策有哪些呢?我们面对这些风险应该如何应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对策 1、政...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现代社会已经是越来越完善的法治社会,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特别是许多劳动者对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的认知也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前途或者经济利益在招聘员工时简单的口头入职承认,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下面,我们来为...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修改吗 修改后公司章程如何更改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否修改 答案是肯定的。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如何分割独资企业的股权吗
      夫妻不管是在公司里面有股权还是在企业中有占股,这毕竟都是属于自己财产的一部分,能够给自身创造收益的。不过有的时候在公司或者企业中的股权,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那意味着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做出分割。不过此时您知道应该如何分割独资企业的股权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一、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是可以取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取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


·私募基金有担保基金公司么?
      私募基金有担保基金公司么?一、私募基金有担保基金公司么基金投资人需注意,如果担保公司申明为主合同《合伙协议》中基金管理人的变现义务提供担保,此类担保都是无效担保,对应出具的《担保函》也是一纸空文。担保是为主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到期债务时替代主债务人履行(代偿),担保人代偿后...


·如何和装修公司打官司
      如何和装修公司打官司装修新家是件高兴而又麻烦的事,大多数人选择将装修工程交给装修公司,省心又省时。但遇到不良的装修公司时,需要对峙法庭的时,如何与装修公司打这一场官司呢?下面我们将简要提到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何和装修公司打官司1、诉讼所需材料起诉书(一式两份)、合...


·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公司增资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公司增资需要哪些材料? 一、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 股权质押之后可以进行公司增资。 二、公司增资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


·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同?
       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混淆法人和法人代表概念,那么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不同呢?公司法人是一个组织,而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法人是公司依法成立的,拥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组织,法人代表是法人组织依法选举出来的代表法人行使权力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现在社会中小企业的处境还是十分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也比较困难,很难大规模生产发展企业。现在由于国家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比较迅速,融资方式也多种多样。中小企业融资有很多种方式,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