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很多时候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都是由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来提出申请的,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通常就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不过也要注意时限问题。那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实践中,用人单位未在上述30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但如果用人单位仍愿意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则在上述1年内依旧可以单位名义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三)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其中单位申请认定的时限要短一些,即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之内就需要申请认定。但要是劳动者提出申请的话,则具体时限为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具体了解。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涉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
      涉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 一、涉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 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主体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法律关系。具体表现形式有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雇用中国人...


·劳动者在夜间上班应否获得补助
      在生活中,由于工作种类的不同,有些劳动者是在白天上班,而有些劳动者却是在夜间上班。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夜间上班的应否获得补助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在夜间上班应否获得补助 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安排职工上...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十分重要,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话怎么办呢?劳动者有怎样的权利,我们又该如何维护?我们会给您解答。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怎么办?...


·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哪些
      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哪些? 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 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


·烟厂劳动合同怎么确实是不是正式工?
      烟厂劳动合同怎么确认是不是正式工? 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就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了,但是有部分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承认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举例来说明烟厂劳动合同怎么确实是不是正式工的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


·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城市的建造者农民工。然而越来越多不和谐声音出
      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城市的建造者农民工。然而越来越多不和谐声音出现,例如拖欠农民工工资、意外工伤,而发生工伤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等。面对这些劳动者应怎么办,下面就确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些地方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


·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发生的人生损害就是属于工伤的情形之一。在劳动者出现工伤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只有完成工伤鉴定后,才能进行相关的工伤理赔,那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


·电子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电子工程质保期是多久?电子工程的施工需要专业的人员来操作,由于电气产品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施工质量不过关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工程完工之后,会有一定时间的质保期,在这个期间如果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会由施工单位反修。那电子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说明。 一、电子工程质...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在受伤后,职员一般都会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必须按照各地鉴定标准的规定,向有权受理机关提出得到赔偿的请求的。就实际情况来说,我国各地的鉴定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


·钢构工程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钢构工程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钢构工程在我国得到了广泛运用,尤其是在大型厂房、场馆、超高层等领域。顾名思义,钢构工程就是主要以钢材制作为主的工程,自重较轻,且施工简便。但是,想要建造钢架工程并不是那么简单,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检测标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钢架工程的检测标准,希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