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除了因为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高空坠物致人伤害,不需要追究责任以外,人为的原因发生了高空坠物,给其他公民的财产或者身体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肯定是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比如说自己的车辆,因为高空坠物被砸坏的话,肯定车辆所有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一、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1、责任主体《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且,通过第87条的规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责任类型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综上所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较妥。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3、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3)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当中,对于高空坠物的这一问题有着明确规定,如果运用到车被高空坠物砸了的这件事情上的话,肯定是要直接追究坠落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说没有办法或者很难找到该坠落物的使用人的话,可以追究该栋建筑物上的所有人的赔偿责任,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
  
  
  


·交通肇事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做
      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针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会选择和司机进行私了。如果双方针对赔偿的金额产生了什么矛盾的话,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一般交通肇事以后,为了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赔偿金额,司法鉴定是一个重要的步骤。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交通肇事司法鉴定应该怎么做?...


·交通肇事逃逸付全责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驾驶员在考取驾照时也会经过系统的培训和考试,如果驾驶员做出了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那么出现了交通肇事逃逸是要付全责吗?按照相关的规定,在认定交通责任时会加重对肇事方的责任。 一、交通肇事逃逸付全责吗? ...


·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不同,所在的地区不一样,这些都是会影响最终的量刑。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交通事故赔偿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可以采用的吗?
      近年来我们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交通拥挤程度变高了,各大汽车公司产量提高了,车子的性能提升了,于是买车子的人变多了。马路上奔驰着的车子一多,事故出的自然也就多了,那么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由于开车的司机们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交通事故赔偿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很明显的行不通的,只有采用合理...


·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众所周知,交警在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情况,对事故的责任做出相应认定,之后才能判断肇事者是否会构成刑事犯罪。而其中就有可能出现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时候,那法律中规定交通肇事主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车辆损害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车辆损害的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 只有车损是没有办法要误工费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


·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开发商在购房者交付了全部房款之后,需要先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屋交付。对应也有相应的交付义务,那究竟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的义务: 义务一: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


·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
      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现代社会的工作生活离不开交通一词,也就是所有人都必须关注交通违章的相关内容,首当其冲的就是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才正常,这一问题关系到之后交通生活的正常性。那么,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交通违章需要多久处理1、其实违章处罚也分为现场...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结果: 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
      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部门明确责任方后就涉及赔偿问题了。目前我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依据是居民人均收入,那么有人问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下文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做一个讲解。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为什么不按个人实际收入? 如果交通事故令受害人死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