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电话18921344401 18501560386
律师团队
>>
  •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梁溪区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梁溪区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梁溪区房产纠纷律师
  •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梁溪区房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
>>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18921344401(姜春律师)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18501560386(朱效武律师)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19850716853(史微微律师)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18951945636(章浩律师)
律师在线
>>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标签
>>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律师,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地产律师,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屋律师,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二手房律师,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经济犯罪律师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梁溪区> 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梁溪区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租房开店遇到拆迁,我租了一间农房开小店
  我租了一间农房开小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烟草证都有,现在要拆迁。房东要我搬走,没有任何补偿

·房产证办理,我在商丘县城里购买一套房子
  我在商丘县城里购买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房子卖出去后就给大家办理房产证。这些都写在合同里边,还有说有线和宽带都到户这些结果都没有。现在我从开发商要房产证他们说办不下来。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多少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多少年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市场租金问题,市场许可证没有批下来能不能收租金
  市场许可证没有批下来能不能收租金

·转房合同3年一年不想租了房东不让走还不让动房子里的东西、
  转房合同3年一年不想租了房东不让走还不让动房子里的东西、

·房屋面积一样吗?,购房合同上面积一样的房
  购房合同上面积一样的房,实际却大不一样,一套内有明显的很大的墙柱,另一套很平整没有任何墙柱,请问它们的面积会一样吗?两套房的价钱是一样的!

·房屋漏水该谁承担责任,你好
  你好,我是房主,我出租了一套房屋给一个租凭户,房子使用期间租凭户说管子爆了造成了楼下漏水。楼下的住户要求赔偿,该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双职工已离婚福利房,我和前夫系同一单位职工
  我和前夫系同一单位职工,2000单位建房以男方条件分得一套住房,没有享受过双职工的任何优惠,我们已于去年9月离婚,现在单位又要建房,此次是利用单位的集体国有土地建房,现在单位开始订规定,说是要去年1月1日前离婚的才能两方分房,这样合理吗?这样算起来我离了婚了,这次分房却没有我的,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30年,到头来我是什么也没有,这样合法吗?谢谢律师朋友们在百忙

·遗失,在旅馆开房间睡觉第二天退房项链忘了拿
  在旅馆开房间睡觉第二天退房项链忘了拿,报警了抓了服务员但没有确切的证据,人家死不承认怎么办

·是否按营业房的标准来补偿
  我有一农村住宅作饭店经?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因经营惨淡,停业?现此房面临拆?我想问此房是否按营业房或者宅转非的标准来补偿?

·房屋拆迁问题,您好,您好,我专科毕业后没落实单位,把户口又迁
  您好,我专科毕业后没落实单位,把户口又迁回村上,属村上城镇户口,但无田无房屋,现在我们那儿要拆迁,请问我能有一定的补偿吗?我是肥东县的

·紧邻右前方盖房合法吗,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碍
  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碍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娃娃房主是否具有房产资格
      离婚双方协商将房子赠与给孩子。那么,孩子是否具有房产资格呢?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所以,孩子虽然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但


  •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
      1、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公租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其他住房,仅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公租房、福利分房、部分出资的福利房、单位补贴过半的商品房、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公房被拆迁后的安置房(包括出资很少的产权


  • ·融资租赁合同的变更
      在承租人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供货协议,非经承租人同意,不得变更。    融资合同经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生效后,对出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确定的数量、规格等,未征得供货人的同意,不得变更。    合同法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是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涉及到第三人,任


  • ·房产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分割
          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不能分      赵男和王女结婚多年,女儿10岁。今年年初,两人到法院离婚。由于他们购买的两套住房都登记在他们女儿的名下,因此双方名下没有产权房。现在女儿尚未成年,这两套住房到底该怎么分割成了他们最棘手的问题。    我们德本律所王律师


  •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赔偿。签订合同时夫妻一方未到场签名的合同是否无效呢?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


  •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自动解除,解除合同应由受害方作出选择,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解除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    二、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   &


  • ·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人民法院不宜判令合同继续履行,应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主张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所受损失的合理诉求,人民法院还是应当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予以保


  • ·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


  • ·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规定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司法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


  •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


  •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


  •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1.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拆迁补偿的对象仅限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属于补偿的范围,如进行拆除,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 ·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50156038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无锡梁溪区无锡碧山吟社房产纠纷律师
    www.wx148.net
    Copyright © 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