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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是否工伤,律师你好:我们厂里工人在工作时受伤
  律师你好:我们厂里工人在工作时受伤,当时没去检查。他说那时想忍忍就过去了。第二天觉得难受,又到医院去检查。医院检查没事,检查费用已经厂里全额报销。过了几天,他有些不放心,又到别的医院去检查,当时老板说好,可以去检查,但如果没病不予报销。他去医院检查后没有了化验单子,直接用药单来报销。是否要给予报销和误工费

·公司到仲裁机构起诉我了,要我赔钱,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的是劳动合同纠纷,我因回学校参加考试被公司算作旷工,而开出,当初签订的合同上有赔款项目,现在公司到仲裁机构起诉我了,要我赔钱,这种情况怎么办?

·工伤,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打篮球受伤,对方用工伤要求赔偿,怎么办?
  初中生三打二篮球对抗受伤,对方在司法鉴定中心拿到工伤十级伤残,要赔偿三万余元,为什么对这种事件要用工伤标准?怎么才能要他们不用工伤标准进行鉴定?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三个月还是一?
  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三个月还是一?

·在外地 工伤 赔偿标准
  四川农民工在太原搞建筑从四楼摔了下来,现在我只想问,这个赔偿标准,是按照我们四川的标准,还是太原的标准来陪?

·工伤时效问题,我是1998在工厂上班时受伤
  我是1998在工厂上班时受伤,厂里负担我治疗住院费,至今未提起工伤仲裁赔偿,现在我是否能申请仲裁工伤赔偿(现经坚定,伤残等级为7级),过不过诉讼时效,如果能,我能获得多少赔偿,期盼速回。

·船员工伤保险,船员工伤赔偿
  船员工伤赔偿

·工伤责任及赔偿,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
  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上山砍竹子,A把山上的竹子丢下山下的时候,没有提醒,也是无意,撞到了B的脚上,造成了B粉碎性骨折。。。现在医疗和后续医疗大概需要5w元,但是Z只出了5000元,A出了2000元便不再愿意支付,以及误工费等等费用,该找谁承担,以及最大责任人是谁?或者各自承担的责任是多少?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太满意
  劳动仲裁不太满意,又向邳州市人民法院上诉,四个月了,查询还没立案,民一庭胡庭长接的1400号,并说刑事案件多,养老保险也不属于法院管。请问,怎么办?谢谢?

·工伤赔偿,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
  我爸搞建筑不小小心从六楼摔下来,粉碎性骨折,经两个月治疗通过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我想请问这该怎赔偿呢,从那些方面要求赔偿呢,以六级定的话是多少钱一级的,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工伤8级该赔多少钱,上海农村户口
  上海农村户口,工伤鉴定8?请问有几个项目可以索?多少?能不能算生活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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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劳动者受伤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则显得较


  • ·骑车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因此若骑车下班途


  • ·工伤职工维权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应该通过下面的步骤确认工伤维权    第一步:根据损害情况,确定正确的维权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致损原因不同,维权方式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情形


  •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五年二月三日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最后认定事实是否真实而作出结论。举证责任则是强


  •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主体依据修改后的新条文作出工伤认定。工伤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逃税罪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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