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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宜兴丁蜀镇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宜兴丁蜀镇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宜兴丁蜀镇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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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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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问题,离婚房产问题
离婚房产问题,以为当初为了好办过户给女方,而做了两次离婚结婚手续来写协议,然后还有私下约定。结果现在女放违反约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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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5.12地震以后我通过房产中介看上了一套房子
5.12地震以后我通过房产中介看上了一套房子,当时并没有发现房屋有损坏就付了一万元订金,在交房款之前我又看了一次房子却发现房子已有损坏,我现在想退房我可以要求房主退还订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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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日期出现笔误怎么办
如果乙方不同意更改其他内容那就不能随意变更合同,笔误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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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店出租合同违约赔偿,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影响你的租赁合同
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影响你的租赁合同。你可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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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梁子湖房屋拆迁政策是怎样
梁子湖房屋拆迁政策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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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产产权承诺?,被拆迁户
被拆迁户,拆迁房,没有产?子妹6??个哥哥加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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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很久不住人的老房必高速占用咋样补偿呢
侓师你好,我家在农村,因修高速我家的老土窑,也就是窑洞要占用咋样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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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建房可以么?,我村的安置房在没有一点头绪的情况下
我村的安置房在没有一点头绪的情况下,村里让我们在一份撤村并城房屋及附属物拆迁登记表上预签字,并承诺以后可以纠错补漏,我因为是一处空的宅基地,就没有多想,可现在才知道村里百分之80以上的村民都没有签字,好多村民并在家建房。请问我在这份登记表上已签了字,现在还能不能建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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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费用问?,房屋在出租期?小区变压器
房屋在出租期?小区变压器,有野猫乱进弄坏,各户主需分摊费用,想问这个分摊费是由租客方还是出租方承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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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是户口本户主,我和女儿是成员,新房的证上是我的名字,可不可以把户口都迁过来
妻子是户主,我和女儿是成员,新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可不可以把户口都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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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整天不见阳光,我在天润城买的二楼
我在天润城买的二楼,当初只是说光线会相对不太好,但是没有想到却是整天照不到光线,我想知道该用哪些法律程序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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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住房补贴标准,我和老公1999年房改
我和老公1999年房改,90平米(参加我单位房改房)。当时老公是中级职称工程师,可享受90平米住房。2001年老公是高级工程师,2008是教授级工程师,住房补贴如何算?我们单位同事是参加配偶方的房改,未住我们单位的房子,单位补贴两万多块钱,我老公单位才给他补贴一千多元,我搞不明白,想问一下这个补贴如何发放?有没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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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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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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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去世后,受赠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被继承人生前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将财产赠与受赠人,死亡时尚未履行的,受赠人有权请求继承人履行赠与合同,同时继承人有权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撤销该赠与合同。也就是说,继承人对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并继承,既继承了赠与人配合受赠人过户的义务,也继承了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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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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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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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产权必须过户吗?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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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物业费不能抵违约金
首先,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其次,对于“债务转移”应签订协议。《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了合同转让中的“债务转移”行为,即“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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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答:2005年9月30日之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三、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如何计算?答:房屋月租金=建筑面积×租金标准×楼层调节系数×面积调节系数+半楼月租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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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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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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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30日内协调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 除恃强占用和任意占用合用部位,影响相邻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予调整外,一般应维持争议前的使用状况。原使用部位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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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的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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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债务,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能否排除强制执行性
房屋虽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法院可在综合分析房屋的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购房款支付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认定房屋应为其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未成年子女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据此认定该子女对案涉房屋的权利不足以排除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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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罪,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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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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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盗掘古人类化石罪和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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