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如果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近年来,民事诉讼纠纷越来越多,人们因为各种琐事和纠纷而将当事人告上法庭,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尤其多。民间借贷的门槛低,利率高,逐渐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但是也有一些人陷入高利贷的泥淖,从而还不起债务,而被告上法庭。那么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这里特别需要推介的是第四种方式:“诉讼”,它特指法定的一种简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 1991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设了该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频繁,而处理民间借贷的方式也有很多,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等,也包括了诉讼。如果私底下实在解决不了的,就可以提起上诉,交给法院来处理。起诉民间借贷需要选择起诉地,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吗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证70年到了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70年到了怎么办? 现行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业内有关人士认为,可以参考《民法典》出台之前的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东莞征地补偿多少一平米 征收土地对于被征收者来说,即使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也是一件比较头痛的事情,因为征地意味着土地被征,以后依靠土地进行的生产将停止,同时,征地会给于一定的补偿,那就可以用这笔补偿款重新进行生产生活。那么,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以东莞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房本没有土地使用年限是为什么
       实际上关系到我们房子产权性能的相关证件也就是那么几种,最常见的就是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而且现在有些地方的不动产证的登记工作也已经落地实施了,尽管如此,人们却对于相关的产权年限问题的了解程度非常的有限,因为有些人在拿到房产证以后会发现房本没有土地使用年限。 一、房本没有土地使用...


·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一般情况下购买的房屋是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这样两证齐全的情况下出售或者转让房产不会承担风险。但是现在很多情况下房屋没有土地证就出售,里面有违规问题。那么,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有房产...


·长葛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是什么?
      长葛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是什么?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要求,会出现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现征地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征用方须依法按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农民补偿。而补偿的依据之一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安置方案必须经过公告后才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对农户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与一定的补偿的这种制度称作征地补偿,那么国家征地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了防止个人的合法利益收到侵害,保障合法的权益,下面请跟我们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有关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的内容吧。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由土地补偿...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掀起了征地额热潮。在我国,土地是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的,土地的性质不同,那么所有权也是不同的,一般征收国有土地的时候我们会说收回土地使用权,当征收集体土地的时候,我们又会说征收土地使用权,那么,征收...


·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承包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就是,农民承包集体或者国家的土地进行使用,用于耕地或者其他生产活动,这种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十分常见,而且承包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一辈一辈的沿袭下来的,父辈承包后去世后字辈继续使用,所以导致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觉得承包土地使用权是继承下来的,但是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


·外地人上海买房社保补缴可以不?
      外地人上海买房社保补缴可以不?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沪九条”新政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签合同日期往前推63个月里累计满60个月。据悉,此次只要在过去63个月里累计缴满60个月即可买房,即时执行。其中的“累计...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