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二、构成要件行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是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客体: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责: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而有意实施或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的主观心理状态。罪量: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参照《追诉标准》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定罪。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属于公司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出具给消费者的纳税证明,相关情况是属于国家税收政策的具体情况,而涉及到犯罪分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必须是侵害了国家的税收政策,并造成了税收损失。
  
  
  


·司法鉴定轻微伤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实践中,由于双方之间的争议无法得到协商而引发肢体冲突的事件并不少。如果冲突导致他人受伤被告上法院的,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可以要求对自己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那司法鉴定轻微伤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司法鉴定轻微伤量...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那些
      故意杀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那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 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二)、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 作为均可构成。以不 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了哪些强制措施?
      法律是有一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对于一些不法分子,即使案件的判决结果出来了,可他们还是不为所动,一点知错就改的态度都没有,对于这样的人,就可以实行强制措施,对于我们经常见的民事方面的借贷等案件,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出逃的,一般就会采取强制执行,将其身份证限制,银行卡等也限制等。那...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在我国像是丹顶鹤,东北虎,还有您比较熟悉的熊猫等这些,都是属于受国家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因为这些动物本身在世界上的数量就非常的少,可以说对国家研究生态资源等各方面都提供着非常珍贵的资料,是不允许私人进行非法伤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判? 一、非法...


·刑事法院对贩毒案件审理多久
      刑事法院对贩毒案件审理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一、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


·敲诈勒索罪是第几条法规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民事主体利用对方的过错进行勒索,或者是利用对方懂得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敲诈的行为,为了保护各主体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对各种罪名进行了规定,从法律条文上看,敲诈勒索罪是第几条法规规定的呢? 一、敲诈勒索罪是第几条法规规定的? 《刑法》第二...


·新刑法修正案九对口供有什么规定?
      口供属于我国刑法中寻找证据的一种很很重要的方式,它是最直接,最能快速反应案件特点的一种证据形式。较之其他的证据形式有很多优点。但是口供主观性太强,不能单独作为一种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要用其他的证据辅佐才能用来判案。新刑法修正案对口供规定又发生了新的变化,的我们来告诉你。 ...


·刑事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自诉或公诉案件,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一般法院还是会先对案件的管辖进行审查,若自己不具有管辖权的话,则就不会受理案件。当然,要是受理之后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则就只能进行移送了。法律中对刑事案件的移送管辖做出了条件规定,那么刑事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新型信用卡诈骗刑法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现在很多人都对法律有了全新的了解,对于信用卡诈骗这个问题,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那些使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人们,行为人将根据诈骗程度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新型信用卡诈骗刑法规定是什么呢?今天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 一、新型信用卡诈骗刑法规...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时间是以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时间为准,以一天24小时的计算方法计算,如当天下午13点至第二天下午13点就是一天。如果行为人是上午传唤到了派出所,而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是下午13点,那就是下午13点开始计算。到派出所的这段时间属于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