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立居间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订立居间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风险的主要产生原因
  在居间合同的产生和履行过程中,居间人和委托人都面临着合同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双方面的,不是单属于哪一方的。而在居间合同中,最要的就是存在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道德风险。我们在这里援引一个经济学当中的术语就是“双方道德风险”,即在现实的交易过程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掌握着各自的相关信息,于是就形成了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从而形成了风险。
   (二)居间合同风险中“跳单”行为的分析
   1、“跳单”行为概述
  “跳单”现象主要出现在房屋中介居间合同之中。“跳单”现象主要指委托人与房地产中介订立居间合同后私下与居间人介绍的买房或另行委托他人进行居间买卖服务,作为居间人的中介公司以此为依据要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跳单”现象只出现在委托人身上,是委托人在获取交易信息后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对居间人造成的一种交易风险。随着房地产中介市场的不断发展,作为面对交易风险的居间人,也不断完善居间服务过程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居间服务双方达成的协议中明文规定禁止跳单。这类的明文规定在实务中一般表现为《房地产求购确认书》、《房屋中介求购确认书》等形式。虽然形式上多种多样,但是本文认为这些双方协议都是属于居间合同,可以按照居间合同的效力和规范对其进行规制。
   2、关于居间合同中禁止跳单条款的效力问题分析
  如前文所述,在居间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居间人一般都会在双方签订的居间合同中列明禁止跳单的条款。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相关居间服务合同也不断完善,而禁止跳单的条款被明确的写在几乎每一分居间合同之中。从性质上来看,有关于禁止跳单的条款应当是属于格式条款。所谓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对于格式条款的效力,我国也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从法律条文的规定上来看,格式条款的效力,取决于格式条款的设立是否遵循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格式条款的设立不是为了防范风险保障权利,而只是为了排除责任,规避应尽义务、损害他人应有之权的时候,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法》第40条对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其中明确“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于居间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存在有很多种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禁止跳单的条款是单方面由居间人规定和提供的。根据前文所述的居间合同风险分析,委托人在急于寻求缔约信息的情况下实际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居间人提供的格式条款只能够接受,否则就很难再寻求相关的缔约信息。所以,居间人规定的格式条款实际上限制了委托人的选择,加重了委托人的支付负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些条款应列为无效。第二种观点认为只要条款没有违反《合同法》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情况的规定,条款就应被认定为有效。因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居间合同的签订都是在双方自觉自愿、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签订的,所以理应按照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承认条款的效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居间服务必然会不断的发展,生活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在使用着居间合同,那么居间合同存在着种种的风险,我们要如何规避居间合同法律风险呢?您可以向我们网站的律师来咨询,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入股以股权转让方式的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入股以股权转让方式的合同样本是怎样的?一、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入股的合同样本 股权转让 的方式入股的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


·招商引资合同范文
      招商引资合同范文 招商引资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市区域实现科学发展健康的经济发展,甲方向乙方提出招商引资计划,经过乙方实际考察,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超市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


·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也就是效力不确定的合同。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对此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效力确定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这也是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了解的,因效力待定合同会发生的法律后果关系着双方当事人的自身利益,在效力待定合同最终被确认无效时,可能会给某一方带来不利的后果。...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保证期间是不变的,在合同签订时即已有了准确的界定;(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主合同在期满时经协商达成...


·合同法撤销权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法撤销权效力如何认定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得我们在民事交易过程中,更倾向于选择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基于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合同,损害自己的权益,此时若想行使撤销权,合同法里关于撤销权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呢。为了解决这一困惑,“”在此为您解答关...


·收到合同违约金不起诉可以吗
      收到合同违约金不起诉可以吗? 一、违约金的类型 (一) 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


·按要求电信合同保存多久?
      按要求电信合同保存多久?中国电信作为国内最大的通讯运营商之一,成立时间长、用户规模大、业务覆盖广,其产品和服务已进入广大用户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手机还是座机、互联网宽带还是网络电视等,都可能与电信发生联系,办理每一项业务都会与电信签订合同或协议,那么,电信合...


·撤回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撤回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一、撤回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审理时间是多久? 正常情况下是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的相关界定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的相关界定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哪些纳税额不得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由于违反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应当取得何种票据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在这里,我们将从不同的违约类型开始,为您解答“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这一问题。 一、...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在诈骗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骗取对方与之签订合同,牟取非法利益的话,这样的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那现实中,行为人通过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