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对方重婚,不仅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而且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实践中,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
  
  1、对方重婚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首先要明确什么叫重婚: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2、对方重婚申请离婚赔偿要满足下列条件: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也就是说,只有对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项权利。
  
  二、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怎么办
  
  1、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诉讼请求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具体来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2、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一方重婚,这是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之一,此时要是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至于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


·无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
       在我国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中,明确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结婚。但有人就问了,要是满足了其他的结婚条件,但男女之间属于无直接血缘关系的情况,那么此时是否可以结婚登记?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 拟制血亲指本无直接血缘关系,法律上确认其...


·拐卖妇女罪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拐卖妇女罪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拐卖妇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1、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


·一、离婚后索取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离婚后索取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般是不合法的,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男女之间虽因离婚而终止了夫妻间权利义务关系,但离婚时一方如有生...


·怎么认定重婚行为,重婚如何认定
      ,有的人以为只要有重婚的行为就构成重婚罪,其实这是错误的。那在司法实践中是怎么认定重婚行为的呢?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怎么认定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分给孩子吗?
      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分给孩子吗?夫妻离婚财产是不可以分给孩子的,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将其中一部分的财产分给孩子的,可以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这部分财产就不再进行分割了。二、夫妻...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应具备哪些?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如若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判给男方,那么如果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具备怎么样的条件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决。 一、孩子的抚养权...


·子女满18岁离婚要算抚养费么?
      在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拥有孩子的家庭,我们在进行处理孩子的抚养的问题的时候,但是比较麻烦的,不仅仅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而且经常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在进行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对于未成年来说,毫无疑问,一般都是需要支付的,可是如果是子女满18岁离婚要算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