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及融资方式简介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及融资方式简介 一、现金支付
  所谓现金并购是以现金为支付工具,用现金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来达到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有并购动机的公司多会首选现金支付方式,是因为这种支付方式有其内在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
  1、利用现金可迅速直接达到并购目的。首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选择一个目标公司并不容易,这就使并购公司要果断利用现金这一支付工具迅速达到并购目的;否则,竞购的对手公司可能迅速筹措现金与之抗衡。
  2、现金并购方式估价简单,可以减少并购公司的决策时间,避免错过最佳并购时机。
  3、现金并购方式可确保并购公司控制权固化。一旦目标公司收到对其所拥有股份的现金支付,就失去了对原公司的任何利益。
  当然,采用现金并购也有其弊端,主要表现在:
  1、受即时付现能力的限制。因为它要求并购方必须在确定的日期支付相当大数量的货币,这就受到公司本身现金头寸的制约。
  2、由于并购公司在市场结构中占据的地位不同,获现能力差异较大,交易规模必然受到限制。
  3、如果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准则规定,目标公司的股票在出售后若实现了资本收益就要缴纳资本收益税,那么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就会增加目标公司的税收负担。
   二、股票支付
  所谓股票支付方式是指通过换股方式达到获得目标公司财产权或控制权的并购出资方式。其优点主要表现在:
  1、股票并购交易规模相对较大,不受获现能力制约。采用股票并购方式,通过股票这一支付工具,并购公司无须另行筹资来支付并购,从而不会使公司的营运资金遭到挤压,减轻了现金压力。
  2、股票支付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不会失去其所有者权益,只是目标公司所有权转移到并购公司所有权中去。
  3、目标公司股东享受延期纳税和低税率的优惠。与现金并购相比较,股票并购无须过多地考虑当地的税务准则及其对出价安排上的制约。
  当然股票支付也存在其不足,主要表现在:
  1、采用股票支付方式,并购方现有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使老股东拥有的公司权益比率下降,在股权变动数量足够大的情况下,老股东面临着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2、增发新股可能会使每股权益下降,特别是在目标公司的盈利状况较差或是支付价格较高的情况下,必然会使老股东的原有收益稀释。
  3、增发新股同样会使每股净资产值减少,这会对股价产生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制约了老股东的流动性需求和持有该股票的良好预期。
   三、混合支付
  混合支付方式是指利用多种支付工具的组合,达到并购交易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支付方式。这些支付工具不仅包括上述的现金和股票,还包括公司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
   1、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作为一种支付工具,首先要具备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流通的前提。相对股票来说,发行公司债券节省了不少融资成本。
   2、优先股 。使用优先股作为支付工具,对并购公司而言,不会挤占营运资金,具有避免即时付现约束的优点;同时,优先股作为较廉价的支付工具,当其转换为普通股时的执行价格要高于普通股当前市价,对并购方更是有利可图
   3、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是一种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能够在有效期内赋予持有者指定价格购买该公司发行一定数量新股权利的证明文件。对并购方而言,发行认股权证的好处是既可以达到筹资和用于置换目标公司资产的目标,也可以因此延期支付股利,从而为公司提供额外的股本基础。
  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有适量的资金,而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称之为融资。融资是任何公司的重要能力之一。
  并购融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所需资金。如果收购方在收购前有充足的甚至过剩的闲置资金,则可以考虑使用内部资金并购。但是,由于并购活动所需的资金数额往往非常巨大,而企业内部资金毕竟有限,利用并购企业的营运现金流进行融资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内部融资一般不能作为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方式。
  并购中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外部融资,即企业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向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筹措资金,包括企业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机构资金、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等。
  以上就是网我们收集的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及融资的相关资料。不同的方式的选择对企业并购后的运营影响较大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在企业并购时还需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任何企业并购都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否则将不能实现并购。关于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规定及问题,您可以咨询张家界律师。
  
  
  


·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国营企业海外并购的规模不断扩大,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大关注。因为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核心企业是国营企业,那么国营企业海外并购法律条例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中国国营企业在面临海外并购这种投资决策时注...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股权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权上的争议,主要包括: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如果发生股权纠纷一般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就涉及到证据的收集,那么发生股权纠纷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顶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


·公司股东股票冻结会涨吗
      公司股东股票冻结会涨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股东股票冻结会涨吗?有可能是会涨的,主要还是要看具体的走向;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 公司章程对公司是很重要的,相当于就是内部的一个规章制度,而通常是在公司设立的时候就应当制定公司章程,那么这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


·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
      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一、一个人可以注册公司吗,注册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个人是可以开公司的,可以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有两点法定要求是: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且由股东一次性缴纳。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一...


·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
      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一个公司的正常经营是团队经营的结果,公司日常的活动行为也涉及到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有涉嫌犯罪行为的活动将有法人代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公司中法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有限公...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第十一条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


·自己不想当公司法人怎么办
      自己不想当公司法人怎么办一、自己不想当公司法人怎么办?可以跟你公司领导说明一下,自己出了一些事情,怕影响公司,所以要变更法人。为了公司好,一般领导都会接受。二、变更法人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法里说的经理有哪些
      公司法里说的经理有哪些职责?一个完整的公司是由许多有能力的职员所组成的,达到公司董事、经理,小到企业的销售职员,不同岗位的职员的职责是不一样的,虽然董事、经理的职位较高,但是也是需要遵守规则的,你是否知道公司法里说的经理有哪些职责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公司法里说的经理有...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法律上没有禁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同业竞争行为,只对公司高管和董事有相应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