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需要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股票、债券的管理秩序和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公共信用。(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的犯罪行为。(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并有意图将伪造或变造的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进入流通领域。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认定(一)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非罪1.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自己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会危害国家对股票、债券的管理秩序,仍然实施该行为的,意图将伪造、变造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进入流通领域的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意图将伪造或变造的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进入流通领域,而是处于其他目的,例如用于戏剧道具,用来教学、临摹锻炼画技,由于伪造、变造的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不会有进入流通领域的可能,也不可能对法益造成侵害,故不能当做犯罪来处理。2.即使行为人各方面都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客观方面还需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本罪,目前并没有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作出规定,具体数额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立案追诉标准: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彼罪1、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两罪在主观方面和行为构成上基本一致。主要区别是两罪的行为对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有价证券,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行为对象是股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2、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行为主体是无权制作、发行股票的公司、个人,擅自发行假股票。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的行为人所发行的股票是真的,只是未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换言之,如果行为人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就不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行为人是不可能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的。已经上市的公司,若是在满足相关条件之后,是可以向公众发行股票、债券的,被发行的股票、债券上必须要如实的记载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若是信息不属实,那么发行者有可能会被按照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相关规定来量刑。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都是在借款时写的能说明借款情况的简单的一纸协议。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比如:它们在法律上效力是不同的。那在法律上,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条的效力...


·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可以吗?
      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可以吗?1、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是可以的,在收条之中可以写明“因欠条遗失,原有欠条作废,双方再无其他债务纠纷”。也可加上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以上是关于还钱时借条丢了写收条有无法律效力的解决方法。2、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才合法?
      不仅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与之相对应的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受法律保护。我们知道,金融机构的借贷会产生相应的利息,同样,民间借贷也可以约定利息,但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才合法呢?而债权人在追讨借款时,如果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
      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 股东贷款也就是股东借公司名义进行的贷款,贷款的利息是贷款人进行约定的,通常就是银行,因为很多时候股东都是找银行进行贷款,那么这个贷款的利息是怎么约定,股东贷款利息怎么计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股东贷款利息按照中国...


·赃款退到公安局有用吗?
      赃款退到公安局有用吗?有用。到当地公安局了解事情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赃款是必须归还,否则就是犯罪。这个不再需要有没有不还的理由,不还的话警察自然会来抓犯罪嫌疑人,因为涉嫌转移赃款和销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的规定》下达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上都很...


·老公借钱,老婆不知,需还不 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在外借
      老公借钱,老婆不知,需还不 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在外借钱,而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此时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因此债权人就有可能找借钱人的配偶还债。那现实中,要是老公借钱,老婆不知,需还不?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老公借钱但老婆不知道还...


·2023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移条件有哪些(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


·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
      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公民法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此时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抵押才行,不然银行方面肯定是不会发放贷款的。而此时贷款人还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银行贷款利息。那实践中这个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银行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连带债务的执行,与单一债务有多不同,因此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单一和连带债务的相关法律,都要不断改进。 一、连带之债执行的民法依据 从诉...


·手机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手机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手机贷款不还有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较高的违约金,虽然在一般情况下,逾期不会涉及刑事犯罪,也基本不会出现被判刑甚至进监狱的情况,但是凡事都有个“但是”: 在逾期时被贷款机构发现有以下几种情况出现,是触犯法律的底线,也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 1、涉嫌贷款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