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一、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过户还是离婚后?
  
  按揭的房子是离婚前或离婚后都可以过户,但按揭房的过户需要通知抵押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离婚后按揭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三、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8、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结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9、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10、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1、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除非能够证明出资方父母明确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2、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3、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14、婚后,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5、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福利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方主张为其个人所有,须举证证明该房改房的取得与对方并无任何关系,对方也未因此利益受损,否则应认定为共有为宜。此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资的一方适当多分。
  
  没有法律规定按揭购买的房子,必须要在离婚前或者说是离婚后进行过户,如果是自己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另一半的名字的话,那按揭房就是个人财产,离婚后对方也不能要求分割个人房产。
  
  


·离婚分割拆迁安置房可能产生什么纠纷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各种性质的房屋数见不鲜。法律不可能对每一种性质的房屋专门一一做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安置房因拆迁补偿方式、产权来源复杂等原因,导致司法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时纠纷不断。那离婚分割拆迁安置房可能产生什么纠纷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离婚分割拆迁安置房可...


·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预售有别于一般的房屋买卖,是指在商品房还没完全建好的情况下,即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需要比平常承担更高的风险。因此,法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预购的房地产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如何应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就必然涉及到签订合同的问题,二手房买卖也是一样。但是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当事人要注意预防纠纷的发生。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应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定金引起的纠纷 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式的居间下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经...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我国公民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选择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我国公民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选择的一个主要方法。由此可见,租房群体还是非常多的,但是不管是普通的个人租房还是商业商场上的一些租房问题,在租房的时候都要简单的办理一些租房手续。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合肥凤霞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合肥凤霞房屋出...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在实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管打算购买期房还是现房,此时购房者都应当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作出查看、审查,要是开发商证件不齐全或者有伪造嫌疑的话,建议就不要购买了。具体而言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
      一、婚后房屋财产到底该怎么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公民如何在银行贷款买房
      如今不管是大小城市,房价一直都是在上涨的,而对于很多家庭来讲可能无法一次性拿出所有的房款,这时其实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来获得不足的房款。那对于公民来讲,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在银行贷款买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


·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
      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 如今随着房价的上涨很多人对于买房比较关注,而买过房的人都知道在买房的过程中一个必须要办理的程序就是公正,在公证的过程中需要收取公证费,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在相关规定中有详细的说明,一般都是按标准来收取,那60万的房子公证费多钱?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免租期,顾名思义就是免除房租的时期。当租赁房屋时,承租人若觉得房子需要进行一定的装修,那么装修的时期可以和房东协商免租,那么这个双方约定的免租期就要写入合同当中,避免过后房东或者承租人不承认这个时期而产生纠纷。那么,这个免租期该如何约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注意...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东和租客来说,其实应当保持一种比较正常的关系,毕竟房屋租赁是各取所需,只要在租赁过程当中对一些事情引起注意的话就不会引起租房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
      被拆迁的房屋怎样评估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赔偿也是有依据的,通常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做出赔偿。因此,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那实践中,被拆迁的房屋是怎样评估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