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能多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能多分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二、什么情况下应该少分遗产(一)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二)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少分1、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2、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多分少分这种特殊情况,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遗产分配的方式即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配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配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配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配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配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配的方式。
  
  
  


·离婚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么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
      离婚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么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


·继承权的丧失法律规则是怎样的?
      继承权的丧失法律规则是怎样的?继承权的丧失法律规则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


·子女对父母的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子女对父母的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子女对父母的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法律未规定遗产必须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多久必须分割。只要被继承人去世,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分割。如果涉及到继承权纠纷的,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回犯之日起计...


·一、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归谁?
      一、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归谁? 无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费谁支付的就归谁,不过,没有继承人的话,就不会发放抚恤金了,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


·继承法哪条规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哪条规定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遗产继承顺序...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什么样子的遗嘱无效?
      一、根据继承法规定什么样子的遗嘱无效? 根据继承法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就是无效的,比如说订立遗嘱的当事人是没有遗嘱的能力的,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人立遗...


·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比例是怎样的
      一、非婚生子女继承财产的比例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从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受害者亲属的赔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有权继承的,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


·离婚以后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离婚以后孩子有没有继承权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