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起诉期限有规定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遗产起诉期限有规定吗?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接受遗赠继承的时效为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回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答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二、遗产继承的认定情况是什么?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百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度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知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道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如果受遗赠专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属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对于遗产继承的相关情况有异议的,是可以按照起诉的具体期限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期限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起诉期限的认定上,可以咨询当地的司法机关,也可以聘请律师认定。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一、胎儿享有哪些继承权利? 最新《民法总则》规定: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而,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规定了,胎儿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


·伯父能做侄女继承遗嘱见证人吗?
      伯父能做侄女继承遗嘱见证人吗?遗嘱见证人可以是亲戚,但是需要和遗嘱没有利益关系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而且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能力人。如果和遗嘱有利益关系的话是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来为遗嘱见证,这样遗嘱就缺乏公正性和真实性。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


·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财富也得以累积,由于财产巨大等原因,被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继承人证明才能获得财产继承的权利。那么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呢?继承人证明一般要经过公证后才更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继承人证明公证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为您做相关解答。 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合法...


·几次放弃继承权公证合法吗?
      几次放弃继承权公证合法吗?合法,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继承人放弃其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我国法律一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根据《公证...


·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
      遗产继承对于继承者来说,是取得财产的一种方式。想要通过继承取得遗产,必须在继承开始后才能实现。继承开始后要依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继承,那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呢?也就是说此时要做什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 1、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


·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转继承一般发生在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所承担的继承权问题,而若在实际的转继承过程中人们对转继承的相关规定缺乏一定的认识与了解时,则会使相关问题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下面在本文中主要对转继承具体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1、从《继承法若干意见》第52 条可以看出来,只要是被转继...


·养子抢走继承权应该要怎么办?
      养子抢走继承权就要看被继承者是否立遗嘱具体有说明是属于该养子获得,如果没有那么继承权是需要由平均的方式分配给各继承者的。而且养子与养父母的关系必须要得到法律的认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中对于胚胎有继承权吗?有继承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


·夫妻之前有财产继承权吗
      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当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还是比较关心,此时是否对配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享有的话,那么夫妻之间财产应该怎样继承?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关于夫妻财产继承权,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定继承人顺序
      法定继承人顺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