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方式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方式有哪些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具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见面;2、短期生活在一起;3、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4、共同进餐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也不因未支付无抚养、教育费而消失。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二、哪些情形会被限制探视权?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给予未抚养一方探望权,主要是为了提供未成年子女一个良好美满的成长环境,如果探望一方对子女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探望权的行使就违背了权利行使的初衷。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一项法定的权利,除非有法定理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不得侵犯对方的探望权。探望权的行使主体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其他任何亲属不享有《民法典》规定的探望权,包括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起诉子女抚养权变更法庭程序和时间是什么?
      在我国,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在一定程度生这反映了人们婚姻观念的理性化。另一方面,夫妻离婚也造成了许多家庭问题,比如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起诉子女抚养权变更法庭程序和时间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变更抚养的适用情况 如果离婚后夫妻双...


·在押犯人犯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
      能。因为在押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由原告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基于被告作为在押人员的特殊性,如果被告属于被限制人...


·男方提出要离婚是否退彩礼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
      男方提出要离婚是否退彩礼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
      再次登记离婚证会被回收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婚检方面,再婚登记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先进行婚前检查,新《民法典》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


·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合理吗?
       一、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合理吗? 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是不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 二、基...


·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判离婚吗
      离婚方式主要就是两种,但一般情况下还是会选择协议离婚,而要是无法协议离婚的,通常才会进行诉讼离婚。那么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是不是法院一定会判离婚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判离婚吗 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这是很多选择诉...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很多时候在就抚养权问题产生真意的时候,法院往往也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那法院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不出庭后果有哪些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女方不出庭后果有哪些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


·离婚协议书小孩抚养方面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小孩抚养方面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小孩抚养方面怎么写? 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2、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3、探视权的规定; 4、其他约定事项。 二、注意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


·一、婚内抚养费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婚内抚养费裁判规则是什么? 1、婚内争取抚养费的方法有协商和诉讼这两种。 2、婚内请求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我国在2011年8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这样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