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拘役怎么争取缓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对于拘役怎么争取缓刑?想要争取缓刑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事由;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综合上面所说的,拘役是属于刑事判决的一种,对于犯罪人员来说也是可以申请缓刑的,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所以,在申请时就一定要写一份申请书,把要表达的意思全部写出来,只要执法人员认可自己的请求,就可以按缓刑来进行判决。
  
  
  


·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您都知道缓刑是有考验期的,而一般说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其实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这关系到罪犯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也是很多人重点关心的内容。那到底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新刑法窝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窝赃罪是指那些明知道罪犯藏在什么地方,却谎报包庇甚至帮助罪犯逃走,这些都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我国的新刑法对窝赃罪的罪行进行了改动,那么新刑法窝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窝赃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


·渎职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是结果犯。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什么?
      我国的矿产资源是归国家所有的,如果个人或单位要采矿,应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但总有一些人由于利益的驱使,进行非法采矿,如果非法采矿使用了破坏性的手段,则有可能会构成破坏性采矿罪。那破坏性采矿罪是指什么?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说明,相信通过阅读以下文章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破...


·刑事诉讼中第二审程序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中有很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等等,不同的程序适用的条件不同,法院最后的判决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您知道刑事第二审程序如何处理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


·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
      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1. 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2.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3.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


·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有哪些依据
      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有哪些依据在很多刑事案件中,犯罪人主动承认过失愿意承担结果,向受害人诚信道歉忏悔这种比较端正的态度,如果被害人选择谅解是会作为法院减少量刑的一个重要依据,那么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有哪些依据?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


·刑法招摇撞骗罪证据包括什么情况?
      刑法招摇撞骗罪证据包括什么情况? 一、刑法招摇撞骗罪证据包括什么情况? 1、网上的聊天记录也算,要说明来源,最好请侦查机关(公安、检察)提取并留存; 2、微博从事行业警察只是一个辅助证据,最后是否采用要看有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3、招摇撞骗要以谋取利益为前提,他是否从你处或...


·看守所规定拘留不能探视吗
      看守所规定拘留不能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


·刑事诉讼法的辨认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辨认在很多情况下是属于一种侦查行为的,辨认人需要根据自己对辨认事物的了解程度作出真实的辩论意见,正常情况下,辨认的事物和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才是正常的,否则胡乱辨认,肯定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工作人员的侦查方向的。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我们作为辨认人去进行辨认的话,那就一定要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