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规定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规定怎么办
  
  一、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45条对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期间计算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
  
  (1)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间。
  
  (2)期间以日、月、年计算。
  
  (3)期间开始之日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定节假日是指1949年政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4)期间不包括在途中时间。仲裁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申请人以时效中断、时效中止为由主张请求未过时效的,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的适用?
  
  劳动争议中常见的争议焦点之一就是劳动者一方的请求是否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基于各自利益的角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该条款的理解各执一词是可以被理解的。但笔者在劳动争议实务中发现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在该条款的适用尺度上也存在一些区别。在现行的劳动争议 一调一裁两审 的处理模式中, 裁 审 两机构在法律理解和适用应该保持协调一致,这样才能更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效化解。
  
  三、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怎么办?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既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时间为一年期,那么如果劳动者错过了仲裁时效是否就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了呢?显然不是的。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 胜裁权 ,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 胜诉权 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
  
  在劳动仲裁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把握好时间上的节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23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不同种类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环节,多多少少都会有所差异,当然共同的特点,就是工程质量验收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说,现实生活当中就存在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很多人对此都想要进入的了解一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入职工资单的计算方式到底是怎样的
      初入职场的新人对于职场生活,往往充满向往与害怕。向往的是职场生活是否与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害怕的是自己不懂职场法则,犯错误。初入职场工资普遍都很低,那么对于这些职场新人来说,入职工资单工资是以面试说的为准还是以合同为准呢。 入职工资单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以下是工资计算方式:...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一、被辞退的员工怎么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
      根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者相关的赔偿标准也是随之变化的,在每一级工伤鉴定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不一样的赔偿标准,由轻到重,相应的赔偿金也是由少到多,关于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的规定,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在试用期内,也是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而此时不管是单位解除还是员工解除都是可以的。不过,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处于试用期内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已经越来越多,...


·广州工业厂房征收如何补偿?
      广州工业厂房征收如何补偿?现在各地拆迁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有些人觉得拆迁可以有一大笔的补偿款,但是对于一些工厂来说并不是一件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首先如果工厂厂房被征收那么就代表着不上运营轨道的工厂需要进行迁址这又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寻找适应新的环境或者直接面临倒闭,其次工厂厂房...


·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通过社会劳动获得收入的人。劳动关系是在工作中建立的,那么退休以后呢 ?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那么,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下面...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来说,国家颁布的关于装修的法律规范是他们特别关注的文件,对于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信您都听说过,但对于具体的内容相信还有很多伙伴并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给您讲一下国家颁布的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有些企业在招聘人才的时候,会倾向于招聘二次入职的员工。对于员工而言,尽管不是初次入职,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仍然应当慎重,毕竟这是和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东西。只是,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一、员工二次入职协议属于续签吗? 员工二次入...


·上海市工伤鉴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近年来,上海发展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劳动力涌向了上海,与之相应的是工作事故层出不穷。在事故发生之后,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对于工伤鉴定流程并不清楚,下面我们就给您详细介绍一下上海市工伤鉴定流程以及相关事宜。 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国庆加班几号有加班工资
      国庆加班几号有加班工资 根据规定,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 10月4日-7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