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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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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用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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