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但是现实中存在很多酒店为了利益不惜雇用童工现象,对儿童的身心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从而做到坚决不用童工、发现使用童工主动举报,共同为儿童的身心健康努力。
  
  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四)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二、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一)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五、罚款一律上缴国库,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票据。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罚款标准。
  
  每一个成年人都是长大的儿童,每一位儿童最终都会变成成年人,所以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国家的事,是社会的事,更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的事,这是社会赋予每一个人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使命,让我们一起熟悉、了解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坚决打击一切行业使用童工的行为。
  
  


·在我国工伤鉴定书要多久下来
      生活当中,如果受伤职工决定要为自己的工伤做伤残等级鉴定的话,那么工伤鉴定其实将会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除了自己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外,进行鉴定的时候,司法鉴定机构也需要相应的时间才能做出一定的结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书要多久下来?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书要多...


·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
      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保护公司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 1、安全和卫生部负责为每个雇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测档案,并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监...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怎么办?
      员工和用人单位在确定劳动关系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保护双方的劳动关系。它不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该怎么办呢?的我们将帮助你了解这个问题。一、员工的法律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当代社会,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
      当代社会,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然劳动合同的拟定,必须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劳动合同法2017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护失衡。《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对劳动者缺乏约束,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例如劳动者辞职权规定、违约金适用范围限制等对劳动者赋权过度,缺乏配套制约措施;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自主权限制较多,例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过低、变更劳...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内容是什么?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但标准也需要有人落实才行,总结起来还是一句话,工程质量的控制还是得依靠具体的主体去落实,去实行,最终还是要靠人去执行。为此,我们需要知道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有谁,那么,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工程质量...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是多久?
      我们知道,工伤一般都是要给报销的,如果单位不管员工的工伤,员工是可以去告这个单位的,但是,一方面是工伤的判定问题,另一方面就是申请的时限问题,那么,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1、《劳动法》第...


·比较轻的工伤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最后,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


·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如何计算? 一、工程欠款诉讼时效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