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资金能用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注册资金能用吗现如今人们越来越奋斗,想自己开公司的也越来越多,开公司有许多的手续以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公司注册资金就是一个重要方面,公司注册资金能用吗?公司注册资金怎么用通常会困扰着我们,我们需要去了解这些知识,为您解答。
  一、公司注册资金的使用
  当然可以用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在你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在银行开立两次账户;
  第一次是验资账户,验资账户只在企业验资时使用,验资完成后注销。 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的资金出入和结算使用。
  注册完成后你的注册资金进入基本账户可以支取使用。
  所以公司的注册资金在注册完成以后就可以用于公司的运营(支付租金,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工资等),只是注册的过程中不能支取使用。
  二、公司注册资金的抽取方式
  在公司注册完毕后,注册资金使用的帐户不再需要,我们凭公司证件把这个临时帐户转为公司的基本帐户,即可以堂而皇之的提取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一般来说要在每年的营业执照年检时要审查,但是我们通过在会计事务所出几百元的报告,就能得到一份审计报告(这个看如何处理了),凭此报告我们可以通过年检。册资金实际上并不可以提取,只是现在国家采取默认的态度而已。但是注册资金可以用于正常的公司运做,注册资金可以用于和其他企业的贸易及业务往来,也可以用于公司营运开支,注册资金使用在正常的公司运作上时,会有明确的相关走向的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可以出具正规的审计报告。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注册资金反映的是企业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额。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一种象征,证明公司至少能承担等同于注册资金的风险。
  注册资金的使用: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完毕后即可转入人民币帐户,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及流动资金。只要到帐24小时以上,就可以正常使用,没有什么限制。但要注意,工商局查账时一定要有完整的财务手续,净资产不要低于注册资金。企业抽逃注册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
    4、用虚报利润的方法,不担或少担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
    5、在利润分配上,采用利润“先后分配”的方法,来代替按出资比例分配,从而以先分利润的名义达到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
    
  6、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反投资、捐赠、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来掩盖其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
  通过上述文章我们了解到了公司注册资金能用吗?公司注册资金的抽取方式等一些法律知识,我们通过了解此方面的法律知识就可以更好的去运用公司注册资金,公司注册资金对于我们来说尤为重要,我们要更多的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以便于我们以后公司能顺利的发展。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在市场经济中,公司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企业形式,由于公司在存续期间需要与多方当事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对不同种类公司的设立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公司的设立原则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呢? 一、...


·举报公司非法集资在我国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在我国是非常严重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违法集资的行为就是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是可以进行举报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举报公司非法集资在我国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公司怎...


·企业不给高温费怎么处理?
      在夏季高温环境中工作,很容易发生等工伤事故,国企相关法规规定企业必须在夏季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这是对员工的一种福利,并且在夏季工作中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那么,企业不给高温费怎么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企业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处理? 随...


·成立有限公司必须要几个股东?
      成立有限公司必须要几个股东? 成立有限公司必须要几个股东?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规定要两个以上的股东,一个股东也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有两个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小的中小企业发展势头也越来越好,但是中小企业的最大的约束条件就是资金不足,所以有很多的大型企业会出面收购小企业,通过企业并购的方式扩大两个企业的发展。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很多,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


·公司的隐私权,名誉权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的隐私权,名誉权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除了公民之外,也包括法人。法人名誉权的好坏直接影响它的对外交往及经济利益。而由于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护个人的内心安宁不受搅扰,法人则不具有自然人的生理功能,不存在精神上的愉悦和痛苦问题,法人虽然也有不宜公开的秘密,...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我国近几年的国民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和公司旗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我国国家法律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以及公司运营模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章程,从而来保证公司能够在运营过程中平稳发展,那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公...


·退城搬迁企业怎么补偿
      补偿包括: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3、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所需要的材料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所需要的材料 一、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所需要的材料 1、股东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居住地址、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简历) 2、注册资金 3、拟订注册公司的名称五个 4、公司经营范围 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6、公司住所 7、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


·在我国关于公司融资什么意思
      现在的金融市场当中,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融资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和对于我国的财经市场有一定了解的相关人员,对于公司融资应该说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只不过可能还是有很多局外人不太清楚,在我国关于公司融资什么意思?想要了解的小伙伴,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阅读一下。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