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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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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一、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有两个作用:
  
  1、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有利于查明案情;
  
  2、有利于确定管辖地和管辖机构。所以,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的签订地点就是合同签订地,而且需要具体明确,需要明确到哪个市的哪个区,最好能把具体地址写清楚。
  
  二、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应怎样签订: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订约前的合同义务有哪些: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四、怎么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确保这类合同产生纠纷时,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履行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一旦一方违约的,应积极地赔偿另一方的合法损失,拒不赔偿的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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