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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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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已婚妇女改名字需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不允许改名的情况有哪些?
  
  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8、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三、变更姓名审批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四、关于姓名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
  
  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国家肯定没有规定过只要结婚就必须改名字,甚至结了婚以后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家这也不违法。因此,改名字这件事情应该由女方自己做决定,特别注意一下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想要变更名字的话,需要由父母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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