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只有部分产权怎么立遗嘱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房屋只有部分产权怎么立遗嘱?可以就自己拥有的这部分产权立遗嘱,遗嘱人在所立遗嘱中,须只对自己拥有的部分房产指定继承人或受赠人,只要不超出自己拥有的产权范围,就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立遗嘱的方法有: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遗产房有哪些分割方式?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三、遗嘱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现在为止,法律上没有规定拥有部分产权的情况下,不能对部分产权立遗嘱,比如说在丈夫去世以后,丈夫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通过遗嘱形式给了自己的父母,那等于丈夫的父母以后也是这套房子的产权人。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大家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您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年轻人选择按揭买房,但有些朋友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后,又想退房,此时如果是在法定或者约定情形下退房,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但也要注意其中的流程问题。那么按揭买房退房有怎样的流程要求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


·哪些房子才真的属于违建?
      哪些房子才真的属于违建? 一、什么是违建? 目前关于违法建筑的界定,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可以定义为: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过期的临...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一、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很多时候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而要拆迁当地居民或村民的房屋,此时属于征地拆迁中的一种情形,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合理的赔偿。但是在不同的年份,实际的赔偿标准可能不一样。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


·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离婚时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和平协商的情况下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的归属权问题都商议好,在双方都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其中需要协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房产的分割问题,大部分要离婚的夫妻都会选择分割房产,但是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可以分别处分...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了房款之后,一般开发商就需要到房管局不办理合同的登记备案,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


·大家都知道在租房子住的时候是应该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是购买房
      您都知道在租房子住的时候是应该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是购买房子也是要签订购买合同的。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双方的行为,也有利于备案和房产过户。在以后有纠纷的时候合同也是保障自己权利的证据。那么单位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出卖方:_____...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虽然我们能够听说过,对于个人租赁房屋的时候,应该会有合同的限制,那么就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合同的细则,单位租赁个人房屋合同包括什么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合同中应该包含租赁的期限以及租金,详情请看下文。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
      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其实也是有条件的允许开发商提前销售的,此时需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行。那要是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或许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分析解答。 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


·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一、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公证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的遗嘱无效。相对各种合法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并非只有通过公证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是否...


·买卖房屋网签和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房屋网签和备案的区别是什么?买卖房屋网签和备案的区别是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开发商捂盘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