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班补助算基本工资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加班补助算基本工资吗?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二、企业基本工资怎么算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在劳动前为职工预先确定报酬标准,供劳动后实际支付工资时做依据的包括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定级升级、工资调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综合。总结实践的经验,基本工资制度一般有:岗位技能工资制、基数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职务等级工资制、多元结构工资制和薪点工资制等几种。因工种、岗位制宜,选择适合其劳动特点的基本工资制度,是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具体组织工资分配的起点和基础。基本工资制度中规定的工资标准,只是对职工提供的定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在实际支付工资时,必须在考核职工实际提供的劳动量后,运用不同的支付形式予以浮动地兑现。当职工在定额劳动之上提供了超额劳动时,除工资之外,还应另外支付超额劳动的报酬即奖金;当其完不成定额劳动时,则要扣减相应部分的工资。综上所述,加班补助不算基本工资,而且加班工资核算时效性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而平时的加班工资计算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支付,用人单位能为如果有生产需要的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四川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工伤对于从事危险事业的劳动者来说再正常不过,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受伤以后如何处理、如何申诉赔偿、赔偿的标准和项目。但由于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经济发展情况不一,对于工伤的处理标准也不同。我们以四川为例,整理了四川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


·电气材料工程质量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
       一、电气材料工程质量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怎么申报工伤?
      现代企业中,员工工作期间总是难免会有受伤的,不管是因为交通意外还是工作时不慎致伤的,都能申报工伤赔偿。但是员工中有些与单位签了劳动合同,有些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怎么申报工伤?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申报工伤 ...


·工作保证书怎么写
      撰写工作保证书没有固定格式,但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应该有:1、纸张一般直接写“保证书”;2、正文开始前有个抬头,顶格写上对保证书送达方的称呼;3、正文写清楚两点就可以了,第一点就是写保证书的原因是什么,第二点就是你要做保证的具体事项、具体行为、具体时间等等;4、在保证书的结尾最好再一...


·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支付双倍工资。那么要是用人单位之前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后补签了劳动合合同还有效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 一、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


·员工辞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工作过程中,如果员工发现了更好的岗位,很有可能会作出跳槽的选择。而此时在向单位提出辞职的时候,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并且对于员工在辞职时也是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的,那究竟这种情况下要注意什么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辞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以往的劳动仲裁案...


·农民工工伤如何赔偿金额
      农民工工伤如何赔偿金额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


·成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吗?
      人只要具备了独立的行动能力也就拥有了劳动能力,但是拥有劳动能力并不代表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合法的劳动关系的建立会受到劳动者年龄的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的年龄必须在劳动者的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龄范围内。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法定的劳动年龄及年龄限制外的特殊劳动...


·公司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是公司提出的申请,此时法律中规定的申请时间相对来说就是比较短的,但要是受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申请进行认定的话,则时间就会长一些。那实践中究竟公司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有哪些1、不按时上下班、考勤打卡。2、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的。3、工间休息工间操超过规定的休息、做操时间的。4、上班时间内作私活的。5、在班不在岗,脱离自己应在岗位的。6、请霸王假,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7、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8、在工作时间...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装饰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工程质量有保证,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让市民使用放心。但是如何保证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是一个重大课题。那么,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