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要清楚的知道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不然用人单位是不会给予工伤的赔偿的。(一)属于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最新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综上所述,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工作时间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出现劳动合...


·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在符合条件的情形,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要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不能耽误对事故的处理。而此时往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和劳动者认定结果,那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60天作出工伤认定...


·将患癌症的员工辞退违法吗?
      将患癌症的员工辞退违法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患有癌症的员工,并不是辞退的法定理由,所以原则是不能辞退的,如果因癌症不能胜任原有工作,调岗后又不有胜任的,可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可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


·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的确定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的确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 1、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员工的福利费包括哪些?
      员工的福利费包括哪些? 一、员工的福利费包括哪些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
      劳动合同专用章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什么是...


·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一、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工程实行预付款的,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及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厂倒闭赔偿多少给员工?
      工厂倒闭赔偿多少给员工? 一、工厂倒闭赔偿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若所在工厂被宣告倒闭了,则...


·一、长期无固定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一、长期无固定劳动关系怎么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


·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
      现在劳动者辞职跳槽很频繁,尤其是年轻一代。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无疑出于弱势地位,所以需要法律的保护,为此,《劳动合同法》给了劳动更多的自由和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无限制地使用自己的权利。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辞职的规定,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劳动法》第31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