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在进行劳动之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给我们一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们在进行劳动之后,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给我们一定的工资的。那么,如果我们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情况该怎么办呢?甚多劳动者都对维权意识有所欠缺。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不支付工资怎么解决
   1、协商解决
  讨要工资先争取协商解决,直接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协商前劳动者之间可以联合起来,选出代表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进行时要保留证据,并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协商中可通过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工资的处罚,让单位知晓恶意欠薪的不良后果。
   2、投诉
  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仍恶意欠薪,可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热线:12333)投诉、向工会组织(热线:12351)咨询并获取维权帮助。在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须是2年内发生的,对于超过时限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会受理;
  2、投诉的书面材料要载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信息;
  3、说明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并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的请求。如果劳动者无法书写书面材料,也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劳动者本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
   二、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最后,劳动者可以采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法律手段。劳动者采取法律手段时只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劳动者可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加班记录、工资条、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材料作为证据。
  单纯的劳务欠款案件——即只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劳动纠纷案件——即劳动者存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的案件,必须先仲裁,仲裁后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注意,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时限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不会受理。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定生效后,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定的,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劳动者负担不起诉讼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情况,要正确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先争取协商解决,直接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协商,若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仍恶意欠薪,可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最后,劳动者可以采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法律手段,


·工程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工程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一、工程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临时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单位辞退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员工时,根据...


·什么事是终止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雇佣员工的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如员工严重不称职的行为或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裁员等,而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这是两者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消失,需要走一定的流程,那么什么事是终止劳动关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关系终止的一些细节吧。 一、劳动关系终止 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


·一、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
      一、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需要给经济补偿吗?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规定过多会限制这...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屋面工程是重要的单位工程之一。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商品房的正常使用,如果屋面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商品房顶楼就面临漏水风险。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加强质量管理,按照规范验收。那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


·邹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条件是怎样的
      邹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条件是怎样的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 1、原告...


·一个公司拖欠工资说明什么?
      一个公司拖欠工资说明什么?怎么解决?拖欠工资说明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1、可以同单位协商解决。;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3、也可以直接...


·企业改制职工劳动关系该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职工劳动关系该怎么处置?企业改制正在我国市场经济当中火热的进行着,其实企业改制也就是改变企业的所有权的问题,其实按理说企业改制的话是可能会增加就业机会的,但是企业改制的话也会涉及到一些原有职工的劳动关系的问题,下面给您简单的说一说企业改制职工劳动关系该怎么处置?改制过程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