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支持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法律支持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支持事实婚姻的规定是根据最近所颁布的申论婚姻法若干解释问题二当中规定的在1994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前事实婚姻是予以承认的。2003 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因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而两者的处理结果又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地对事实婚姻关系予以界定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关键问题。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若男女双方是在 1986 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同居的,同居时虽然结婚的某些实质要件不具备,但只要起诉到人民法院时,双方均已符合结婚法定条件的则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是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后同居的,则要求双方必须在同居时均具备结婚的法定条件,才能被承认具有事实婚姻关系。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其余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为同居关系。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对事实婚姻的界定又作出了变动。该解释参考1994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前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坚持过去司法解释中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原则的情况下,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界线划分了一个时间分界点。该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 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婚姻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进行界定:一是结婚条件,即男女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欠缺的仅是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这一形式要件; 二是时间条件,即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就已具备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对于《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即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虽具备结婚实质要件但欠缺形式要件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则应按同居关系处理。由于《婚姻法》解释(一)中明确规定:“解释施行后,此前最高人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所以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应严格的将以上两个条件来作为判定是否属于事实婚姻的标准。我们国家关于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它实际上是有个概念方面的区别的,具体点来说的话,它是以时间为界限的,比如说目前这个阶段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同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不能够按照夫妻关系进行。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规定是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


·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父母人要对其孩子进行抚养,对于不给予抚养费,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吗?婚姻法在我国也是比较重要的一项法律,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内容可参照下文,请继续阅读了解有关婚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可以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婚姻关系是社会生活当中的主要民事关系之一,从我国建国以来,婚姻关系就一直受到我国婚姻法的保护。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在当今的婚姻关系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已经越来越多。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内容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现代社会,离婚不再被其他人看不起,性格不合或者有其他原因就可以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形式,包括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管是哪种形式的离婚,在离婚的时候都必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关于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一、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钱?
      一、父母离婚给孩子多少钱了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


·妈妈如何拿抚养权 父亲如何争取抚养权
      不管是父亲还是母亲,其实在离婚的时候多数都是希望能够由自己实际抚养照顾子女的,毕竟也会担心长时间的与子女分开生活会导致双方之间的感情变得淡薄。但此时孩子只有一个,注定只能由一方获得抚养权,那此时作为妈妈如何拿抚养权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妈妈如何拿抚养权 ...


·新刑法怎样判定幼女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未成年人以及幼女的概念容易混淆,也总是搞不清楚。但是,尤其是在我国刑法上,对于幼女概念的界定有着重大的作用。幼女由于其年龄、生理以及心理方面的特殊性,需要区别对待,加以特殊保护。那么,新刑法怎样判定幼女?栏目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知识,将在下文中进行答疑解惑,希...


·我国国家赔偿分为哪几种方式
      国家赔偿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受到损害的程度,并且这些损害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国家《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为标准,同时根据事实情况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但是申请国家赔偿之前最好先了解我国国家赔偿分为哪几种。了解多一些对于您申请赔偿是很有好处的。下面我们就仔细说说赔偿方式。 ...


·离婚半年了还能争取小孩抚养权吗?
      当今社会,夫妻离婚案件可谓常见,没有孩子的夫妻还好,不用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但是有孩子的夫妻还必须处理好抚养权的问题,这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发展,如果当时没有处理好,日后对孩子的影响是深远的,必须慎重。通常情况下,在夫妻离婚之时离婚协议书上就协议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但是也会有特殊情...


·离婚协议关于孩子抚养权需要写在上面吗?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