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几年算事实婚姻?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同居几年算事实婚姻?
  
  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不管同居几年,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都不算。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基于彼此有好感,一般是爱情的基础上,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一种方式。
  
  而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都满足了结婚的条件规定,但实际却又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双方便以夫妻关系对外公开同住一起,身边的亲戚朋友、邻里群众也认同两者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事实婚姻也是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同时,在认定属于事实婚姻的时候,往往需要具备以下几点:
  
  1、事实婚姻中男女双方必需各自都无配偶,或者说双方均都是未婚的,要注意这里的配偶一般是指合法的配偶,也就是得到了法律认可的;
  
  2、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都是以婚姻为目的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以夫妻关系对外公开,亲戚邻里朋友也认同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此时在当事人的眼里,认为这样就会建立“婚姻关系”,但从法律上面来看并不是这样;
  
  3、男女双方均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结婚的必要条件和禁止要求规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是自愿与对方办理结婚手续,同时也不属于近亲结婚、没有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几种疾病;
  
  4、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婚姻关系。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同时还办理了登记手续,自然此时就会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事实婚姻一说了。
  
  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这一说法,虽然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对于事实婚姻也是给予了有条件的保护。如今,法律方面只承认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做过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举行了婚礼,只要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男女双方以婚姻为前提的同居关系是不被法律承认保护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两种情况需要区别对待:在1994年2月1日国家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男双两方符合事实婚姻所必需具备的几个要点的同居关系,可以认为是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就算是符合事实婚姻所有要点的同居关系,也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实践中,各位也要根据这个时间点,对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给予正确的区分才行。
  
  


·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是怎样的饿
      男女若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则需要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的请求,在对双方的条件作出了审查之后,满足规定结婚条件的,才会办理结婚证。而此时结婚登记也有相应的手续要求,那结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


·夫妻之间手机算不算个人隐私?
      夫妻之间手机算不算个人隐私?夫妻之间手机算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等。...


·无性婚姻该离婚吗?
      无性婚姻该离婚吗 无性婚姻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于同一住...


·夫妻在一起生活,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对于
      夫妻在一起生活,当然不需要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对方同意。但是对于一些重要的事情,可就不那么好说了。如果夫妻一方花钱满足基本的吃喝玩乐,那自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私自把房子卖掉,那就不是件小事了。那么夫妻一方可以私自卖房吗?夫妻一方卖房是否有效?下文中我们为你一一进行解答。 一...


·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实践中,男女订立婚前财产协议,首先需要搞清楚婚前财产的范围,这样才能进一步确定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那么具体来说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


·离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
       一方如果有婚外情,往往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夫妻感情也再难继续。另一方可能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请求需要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那么实践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
      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历来是争议的焦点。提交有关证据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夺,那争夺抚养权的证据需要哪些?抚养权关乎自己能否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因此我们对抚养权的争夺中得问题多加注意,那争夺抚养权应注意什么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一、女童饭店叫喊被踹谁来承担责任? 显然女童饭店叫喊被踹,对孩子人身造成损害,赔偿由打人者承担。 侵害人致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


·协议变更抚养权范本是什么
      在生活中,其实夫妻双方离婚往往孩子是最受伤害的一个。但是,对于有些实在是过不下去的夫妻来说,只能选择离婚了。夫妻离婚后,如果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其中一方,但是由于现实各种原因,想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这一问题。那么,协议变更抚养权范本是什么呢? 协议变更抚养...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 离婚手续的办理,是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如果是协商分割财产,是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公证的。可是,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呢?对此,我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而且有专门的手续进行办理。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离婚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