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子女?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继子女有哪些继承权关于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这些:遗产的继承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的,继承顺序主要包括两种,也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面,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中这里面所提及到的子女,主要是包括在婚姻之内所生的子女,不是在婚姻之内所生的子女,领养的子女和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第37条规定写道:已经形成抚养关系(主要是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照顾、教育)的继父和继母还有继子女,则互相具有继承权。对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适用于继父或者是继母和接受他们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的形成和其他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形成具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关系的形成往往是由于父亲或者母亲的一方再婚所产生的。而在我国的法律当中,如果只是仅凭父母再婚的这一个事实,其实并不一定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具有法律拟定的直系血亲关系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确认收养为自己的养子女之后才能形成,这里就要求双方当事人都满足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条件,同时也按照规定办理了收养手续;另外一种情况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中规定的扶养关系,只有这样,他们之间才能适用《民法典》上面的父母子女关系。那么这里又产生了一个扶养关系的概念。到底什么样才算是扶养关系呢?扶养在我国的法律上面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面的抚养指的是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特定亲属之间形成了经济上的相互供养以及生活上相互辅助的一个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其中包括了长辈亲属抚养晚辈亲属,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抚养长辈亲属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抚养特指平辈亲属之间产生的抚养关系,尤其是指夫妻之间依法产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就此看来,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明显地属于广义的抚养关系里面的范围。一般在现实生活中,为被继承人带来了主要经济来源,又或者是在生活方面给予了一定辅助的,此时基本就可以认定为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的赡养或者抚养义务。所以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财产具有继承权的前提是继子女只要和继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存在生活或者教育方面所支出的费用,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抚养关系才可以。而继承权主要包括:(1)对继承的权利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放弃。(2)取得了对遗产享有继承的权利。(3)当继承权遭受侵害的时候,也可以请求恢复其相应的权利。
  
  
  


·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对当事人而言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虽然同属于离婚的方式,但带来的后果却是不太一样的。那么其中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


·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收集、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生活成长,或者对方的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那么才有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具体来说当事人该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


·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结婚的时候流行男方给付女方彩礼,但日后也难保双方之间不会因为彩礼问题而产生争议。这个时候焦点基本就集中在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多少上面。而一般起诉到法院的,此时符合规定的情形才会支持男方返还彩礼的诉求。那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请...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 无理由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和办理离婚手续时,...


·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年轻男女闪婚的比较多,闪离的也比较多,社会上的离婚率也越来越高。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那要是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来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那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抚养费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


·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责任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般来说当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由于不合理的执行手段造成了他人合法权益遭受了损失的话,那么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很多人会认为国家赔偿那么一定是只有本国的公民才能享受的权力,其实不是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主体问题中赔偿主体是哪些,追偿权对象有哪些? 一、赔偿责任主...


·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若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那么一旦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此时开始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那究竟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 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


·情人能告男人重婚罪吗?
      情人能告男人重婚罪吗不能。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小三作为重婚关...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1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 ①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②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③单位查实职工...


·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吗?
      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吗?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