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收集、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生活成长,或者对方的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那么才有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具体来说当事人该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收集变更抚养关系证据途径。具体如下:(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子女抚养权有如下处理方式: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法院判决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要想获得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提供证据是必要的,否则最终的处理结果肯定会对当事人不利。当然,即使在离婚的时候确定子女归一方抚养,但日后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了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在国家赔偿法计算标准中有哪些内容?
      为了保障国家或者工作人员在日常中行使职权时,对公民的合法权益等产生侵害,规定受害人享有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按国家赔偿法计算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具体在国家赔偿法计算标准中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中的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分红保险中的红利多是投资利益所得,个人购买分红保险也是作为一种投资而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之一。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已交保费与所获返利部分,那些红利所得...


·婚姻法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
      婚姻法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


·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有哪些规定
      男女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才能成为合法夫妻。结婚登记手续一般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此时肯定是要花费一些时间的。那么,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结婚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缔结婚约必须...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无约定,...


·离婚了对方不打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所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


·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什么原则
      夫妻即使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进行分割,也是可以区分为两种方式的,就包括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自然在诉讼分割的情况下也就是要打官司了。而此时也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需要遵循,那一般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什么原则呢?下文中,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什么原则 根据《婚姻法...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婚姻法也出台了,新婚姻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涉及到的方面很多,对婚姻问题的处理起到了更加规范的作用,让以前难以处理的婚姻问题变得好处理,但是也有的朋友想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但是不少朋友没有真正了解过,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说第二十条的内容。...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首先,我们要确认的第一点,就是你们是否以合法的形式进行了婚姻登记,必须是法律上的已经真正结婚了。第二点,我们也要确认对方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一定数额较高的钱财,或者动产不动产之类的贵重物品,并且像这种事实,在你们结婚之前,对方就已经有明确的主观意识表示,或者暗示。...


·离婚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哪些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1)转移存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