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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仲裁证言证人必须出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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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仲裁证言证人必须出庭吗1,证人不是必须出庭,仲裁庭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通知证人出庭。2,劳动仲裁中证人出庭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证人因正当事由不能出庭时,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3,《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在实际发生劳动纠纷后,证人证言是否具有证明力,还要看证人的身份,一般来讲,职工同事的证言比较可信,且在职的职工比离职的相对可信,而职工亲属及其他人的证言证明力就要小的多,甚至没有证明力。仅仅提供两份及以上证人证言的很难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证人证言要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在劳动案件中要灵活运用证人证言使其能起到关键作用。在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定要善于收集、保存各种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条、员工卡、工服、应聘登记卡、录音资料以及同时出现单位公章及本人姓名的书面材料,为日后维权做好充分的准备。因劳动者常常处于弱势地位,证人证言作为劳动者可以取得的为数不多的证据类型,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关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就可以进行相关的工作了,在发生劳动纠纷时一定要提供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据,有利于这类劳动仲裁部门对这类案件的审理,合法的保护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这类劳动纠纷案件进行相应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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