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一、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怎么写
  
  1、借条上只需将借款数额、还款时间、借款地点、借款人等与借还款相关的东西写清楚就够了,当然别忘了写上自己的名字。另外,如果不嫌麻烦,借款数额大、借款时间又长的话,债权人还可以去办理一下公证。
  
  2、建议复印双方的身份证,在复印件背面写借条。
  
  3、谁向谁借钱要表示明确,款必须用大写最后用整资结束。并且金额最好在同一行,不要断行,比如五仟八佰元整。
  
  4、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5、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公证),以防后患。
  
  6、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
  
  7、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虽然很多时候借条和欠条都是混着使用,人们也没有对这二者作出过多的区分,于是就出现了在借钱出去的时候,对方给自己写的是一份欠条而并非是借条。如果仔细研究的话就会发现,一旦之后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其实对出借人而言是有不利的,所以保险起见在借贷关系中,当事人最好是先区分一下借条和欠条,然后针对不同的场合选择不同的来书写。
  
  


·挪用公款能判多少年6百6拾万
      挪用公款6百6拾万属于数额巨大,至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


·尚未到期债务离婚怎么还
      尚未到期债务离婚怎么还 一、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么还 (一)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


·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
      我们都知道,借钱给他人有一定的风险,这不仅包括债务人赖账的风险,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债务人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呢?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与其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死亡怎么讨债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债务人死了之后...


·怎么修改夫妻之间的债务处理情况?
      怎么修改夫妻之间的债务处理情况?修改债务情况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不足部分原则上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一、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能否主张利息 《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


·远期信用证收款有哪些
      远期信用证收款有哪些风险?一、远期信用证收款有哪些风险? 1、汇兑风险,特别是在当前人民币对美元走强的情况下。 2、开证行破产。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开证人破产,不影响收款,因为开证人要提货,首先得先承兑汇票。汇票已经承兑开证行就必须要付款。 3、支付中止令。希腊、意大利一些不法...


·夫妻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夫妻之间有时存在以个人负担债务的情况,其中一方作为债务人,在偿还债务的过程中,财产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碰到的各种问题应怎么解决?告诉您:夫妻个人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 一、何为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以...


·讨债技巧—欲擒故纵催款兵法
      

若想擒住对手,不妨先放纵他一下;若想从对方得到好处,不妨先给他一点甜头。  

欲擒故纵,欲取先予的策略在我国古代的军事上曾得到广泛运用,有许多成功的战例。“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战争是你死我活的,在某种条件下,要想夺取和保存某种东西,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必须暂...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当事人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18-70; 2、当事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在现工作的单位已满3-6个月; 3、当事人为企业白领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当事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信用卡及贷款还...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国家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政策,可以给出社保待遇或者能够保障人们的最低生活水平的,是我们国家不断发展的表现,对于法律援助方面,国家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提供借款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