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婚姻法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二、分居时一方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存续期间,但处于分居时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清偿责任,具体理由如下:(一)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此可见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只要债权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该规定表明对于夫妻之外的债权人而言,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采用的是推定制度,不是举证证明制度,这也是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防止利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责任,从而导致债权人的利益收到损害。本条有例外情形: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婚姻法十九条第三款的条文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可能根据婚姻法的第四十一条规定来免除自己的还款义务。这里特别需要指明的是,婚姻法的这一条规定是规定夫妻之间在离婚之时处理夫妻对外债务的条款,它仅仅是夫妻内部处理债务的规定,对于外部的债权人来说是不适用的。夫妻中的一方承担了连带责任,在实际清偿债务以后,可根据本条的规定以及他们在离婚协议的约定来追偿她已经偿还的款项,她在另案追偿案件中,分居的事实以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借款是定案的关键证据,法律已经给予被告一个法律救济的途径,但在借贷纠纷中无论是分居还是共同生活的债务都不能对抗债权人的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通常就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无论夫妻是否离婚,这样的债务都只能由欠债的一方承担。所以离婚的时候,其实并不需要对这部分债务做出分割处理,而债权人也不能就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要求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是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是什么按照《公司法》第159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


·2023如果年父欠债子承担吗
       一、如果年父欠债子承担吗 父债与其子无关。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父债子还不受法律支持。父亲的债务儿子偿还仅仅以遗产为限额。超出部分不再偿还。也可以用放弃继承...


·公司自我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自我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的盈利方式有多种,一个公司不单单仅靠自己的业务盈利,有时候也会有公司自我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这是为了对公司进行集资,那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很多规定,我们可以通过下文去了解一下公司发行债券的程序以及公司债券的发行时间,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以确保...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实践中如采用债务人同意主义不利于交易便利,如采用自由主义又不利于交易安全。因此...


·常见的民事讨债法有哪些?
      常见的民事讨债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


·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哪些,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近现代以来,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也能识别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犯罪分子需要打着合法目的的幌子去欺骗他人钱财,非法集资的行为也是属于这一类。集资诈骗的方式有很多,集资炒股是其中的一种,且由于炒股风险很大,不容易引起怀疑,故而多数人也会选择此种诈骗方式,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在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情急之下必须借钱的情况,面对亲戚、朋友或是其他人借钱的请求时,出于好心或是人情关系还是会借给他人,但是碰上老赖欠钱不还该怎么处理呢?欠债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首先申请财产保全,其次正式起诉,法院出面调解不成即会强制执行。 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日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


·公司债务发生纠纷要怎么处理
      公司债务发生纠纷要怎么处理 一、哪些是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包括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二、公司债务发生纠纷该怎么解决 ...


·税务注销要求债权债务风险问题如何做?
      税务注销要求债权债务风险问题如何做?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是很罕见的,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如何做税务风险问题 1. 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 在公司注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