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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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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女职工在怀孕以及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简单讲一下。
  
  一、女职工哺乳期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劳动合同在产期内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
  
  二、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到期处理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女职工在劳动中享有特殊保护,很多职工和公司签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这样合同在哺乳期到期的情况就比较常见,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要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如果双方商议不再续签,则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公司不用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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