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内容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 ? ? ? ? ?知识产权律师 ? ? ? ? ? ?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理中,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是尤其重要的,做好施工进度管理能有效地保证施工的顺利完成,那么,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对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进度管理主要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全面的和综合性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将项目的计划工期控制在事先确定的目标工期范围之内,在兼顾费用、质量控制目标的同时,努力缩短建设工期。业主方应该做好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的监控和管理,以及在施工阶段实施质量控制的要点,从而保证工程有序高质量的施工。
  
  1、明确指导思想,增强施工进度控制的意识
  
  建立项目管理的模式与组织构架。一个成功的项目,必然有一个成功的管理团队,一套规范的工作模式、操作程序、业务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建设,由于工程进度的快慢,直接影响到经济建设的总体目标。对工程进度的控制,项目管理人员负有重要责任。也是项目管理人员应尽的职责和最基本的要求。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明确指导思想,增强工程进度是求效益的途径的根本意识,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这既是合同要求也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需要。在这一点上,建设单位(业主)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使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仅应当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素质,较高的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而且还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敬业奉献精神和责任感。对于搞好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管理,项目管理人员肩负着重要责任。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进度的关键。因此要针对人为因素、技术因素、材料和设备因素、机具因素、地基因素、资金因素、气候因素、环境因素等等勇于管理,善于管理,精心管理,按施工计划深入施工现场管理。
  
  3、加强施工项目的信息调查和管理
  
  注意有关现场施工条件的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水文、地质、气候环境资料,以及交通运输条件,能源供应情况,辅助生产能力等。还要在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之前,对已建成的同类或相似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资料进行收集,并认真进行分析、整理,列出控制的约束条件,明确影响工期达到强制时限,为编制项目进度作好充分准备。
  
  4、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三级工程计划并建立沟通渠道
  
  三级计划进度管理体系的人员构架所有相关单位,包括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各级承包单位,必须设立明确的进度管理架构,设置专职计划员,计划员需具备一定生产安排经验,了解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能对施工进度动向提前做出预测。各单位生产负责人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如临时外出须通知其他相关成员,并做出相应安排;各单位相互通告进度管理体系架构,建立本工程进度管理体系成员的纵向、横向联系总表。各级生产负责人、计划员之间,应及时进行指导、反馈、预警、建议等工作交流;
  
  5、针对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进行施工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目标按期实现的前提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工程量与工程复杂程度,建设单位对工期和项目投产时间的要求,资金到位计划和实现的可能性,主要进场计划,进行科学分析后,制定出工程建设项目最佳的施工工期。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就是根据进度目标确定实施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控制和调整,以实现进度控制的目标,具体的讲,进度控制的任务是进行进度规划、进度控制和进度协调。要完成好这个任务,应做好三项工作:
  
  (1)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总进度目标和总计划;
  
  (2)要对进度进行控制,必须对建设项目进展的全过程,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
  
  (3)进度协调的任务是对整个建设项目中各安装、土建等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之间的进度搭接,在时间、空间交叉上进行协调。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因此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以提高进度控制的质量成为进度控制的关键问题。
  
  二、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进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包括人为因素、技术因素、资金因素、气候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等等。但通常对进度影响最大的是人的因素。
  
  1、没有充分认清项目的特点与项目实现的条件。如没有做好充分的工程前期策划工作,对政府资源的掌控能力不足,相关地址、文物勘察没有做好相应的前期了解、大市政是否已 具备条件等因素都是制约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
  
  2、项目管理人员的失误。如项目组人员未制定有效可行的进度计划,并未按设计规范或技术要求来控制施工,造成质量、安全问题,而引起返工延误进度;从而无法在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有效的达到质检、安检的过程监督检查。
  
  3、施工阶段的进度管理工作不力,这会直接影响到施工项目的进度。
  
  4、外部突发事件。如战争、地震、洪水、重大工程事故等不可抗因素。
  
  三、建筑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原理
  
  1、系统控制原理:
  
  将项目进度控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形成有效的进度管控流程,编制出项目进度控制规划系统,具体有项目总进度、年度、季(月)、周进度控制等内容。
  
  2、弹性控制原理:
  
  由于现代民用建筑项目通常具有施工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变数大的特点,不可能完全准确的安排进度计划,使实际施工毫无偏差的按照计划来进行,因此,有必要进行弹性控制。
  
  3、分工协作控制原理:
  
  划分进度控制职责,形成横向和纵向两个控制系统,项目进度横向控制系统由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人员构成,而项目进度纵向控制系统则由监理班子组成,包括项目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
  
  4、封闭循环控制原理:
  
  项目进度计划按照计划、实施、调整、协调等几个阶段,构成一个封闭循环系统,在当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度出现偏差,信息就会反馈到进度控制主体,后者作出偏差纠正,进行相应的调整,使项目进度朝着预定规划目标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以不同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为对象,建立相应的封闭循环系统,对进度进行协调管理。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的相关资料,根据前面的资料可以了解到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的影响因素、进度控制原理,只要采取正确的管理措施,就可以很好地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工期索赔必要条件有哪些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具体依据是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将产生一些重大的转变。企业要及时转变用工观念、理顺劳动用工制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过去的企业用工中,经常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如何使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工伤认定书?
      因为其工作内容而受伤的人,希望能够得到工作单位的赔偿,就得去相关部门做工伤认定书,工作单位根据工伤认定书来判断工伤的严重程度并以此进行赔偿。但是有的时候,工伤认定书并不能对实际受伤的程度作出准确地判断,此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撤销已作出工伤认定书。那么,如何才能使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工...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 一、对员工的安置问题 这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哪种情况可使劳动合同终止
      哪种情况可使劳动合同终止 一、哪种情况可使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进行
      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该按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如果单位拖延不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来说,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进行呢?在作出了认定结果之后,如果对结果不服的话,这种情况又是如何处理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工作过程中被情杀算不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被情杀算不算工伤?被情杀不算是工伤,因为去世的原因跟工作无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中石油工伤后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怎么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


·辞退员工补偿金平均工资包含哪些?
      辞退员工补偿金平均工资包含哪些?按照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等合法原因辞退员工,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需要赔偿一个月工资...


·违反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法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