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赔偿判决书由几部分组成?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工伤赔偿判决书由几部分组成?
  
  工伤赔偿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
  
  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
  
  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
  
  ③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
  
  ④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二、工伤赔偿项目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工伤赔偿判决书也是一般的民事判决书,会有判决书也是因为劳资双方之间对工伤赔偿的问题存在争议,并且劳动者本人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也存在争议才提起了民事诉讼。不过,个人认为劳动仲裁机构和民事法庭的判决结果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因为劳动仲裁机构也是依法仲裁的。
  
  


·母亲被撞伤子女误工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母亲被撞伤子女误工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2、钢筋绑扎允许偏差值符合下表,合格率控制在 90%以上。预 埋管、预埋线应先埋置正确、固定牢靠。3、钢筋工程施工前须按设计图纸提出配料清单,同时满足设计 要求。搭设长度、弯钩等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规...


·单位工资表格式标准的情况下,能存放多少年?
      单位工资表格式标准的情况下,能存放多少年? 劳动者结算工资的时候,通常都会有工资表,工资表对于劳动者是十分重要的。工资表中记载着劳动者工资的详细情况。单位工资表是有存放时间的,那么,在单位工资表格式标准的情况下,能存放多少年呢?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单位工资...


·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然后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则就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是赔偿。那么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具体补偿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


·如果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
      当今社会,人们时常会因为工伤赔偿问题与所属公司起纷争。然而,决定工伤赔偿最关键的还是工伤鉴定结果。那么,如果断了5根肋骨,按照工伤的评定等级来说应当如何评定呢?下面就听我们为您详细解说一下如果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 一、 断了 5 根肋骨工伤评级 是几级符合国家标准《劳...


·一、工种填错是否影响工伤待遇,需要修改吗?
      一、工种填错是否影响工伤待遇,需要修改吗? 工种填错是会影响到工伤待遇的,特别是涉及职业病的鉴定与认定,工种起着决定作用,因此一旦发现错误一定要及时修改。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


·工伤鉴定下来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吗?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最后拿鉴定书要求工作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赔偿。那么,工伤鉴定下来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鉴定后是否需要辞职才能...


·工程主体不允许分包怎么理解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


·工资总额绩效奖金可以扣吗?
      工资总额绩效奖金可以扣吗?绩效资金是不可以从工资总额里面扣的,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考核设定的系数来确定。 奖金是针对员工的特殊贡献和整体协作效果的,是根据企业、部门或项目的整体经营目标(一般以利润目标为基准)达成情况,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