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妻子欠赌债不离婚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妻子欠赌债不离婚怎么办?妻子欠赌债的情况下,如果确定感情破裂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来离婚。《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二、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一方具体抚养,而另一方如何承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做合理的、有切实保障的安排。(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财产问题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尤其是离婚后住房问题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妥善加以解决。(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离婚是男女双方的权利,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则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诉讼解决,确认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决离婚的。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还应当对双方的财产以及债务进行分割,有关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也应当妥善处理。
  
  
  


·借条被改了还有用吗?
      关于借款尤其是民间私人借贷,大多数私人之间的借钱都是熟人之间的事。越是熟人借钱就应该越弄得越仔细越好。这就牵扯上借条的书写格式以及借条书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包括借条出现问题了怎么办?今天的这个问题就是借条出现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首先先了解一下借条的作用以及书写借条时的规范:借条...


·借条和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借款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现如今还有很多人都不清楚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在哪里。那么本文中小编就此问题作简单介绍。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


·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会怎样
      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会怎样就借贷纠纷来说,若当事人想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要是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的话,一般就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后果。那么究竟此时会怎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会怎样...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还不起又无财产可执行的,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可以申请分期偿还,如果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转让形式?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 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55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


·小卖店食品过期要罚款吗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免予处罚。一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


·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一、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哪些情形下债权人可以扣押财产?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


·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具体内容?
      我国现在的刑诉法发回重审条款案件的事由有两种,一种是由于原来的判决证据不足和事实不清楚,另外一种就是原来判决所实行的法定程序不对而重新发回重审的,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原、被告(民事诉讼),上诉后二审法院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还是不服想上诉,问这种情况下的改判机会大不大的问...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1、留下你借给别人钱的证据现在借钱很多人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微信转账,这种情况下都会有转账信息,可以凭这些信息作为借钱证明。如果是直接借的现金,又没借条,可以想办法从欠钱者口中套出他欠你钱的话,并录下来,以作证据。当然,如果是无赖,死不承认借了...


·关于债权债务的判决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关于债权债务的判决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关于债权债务的判决原则 1、债权人接受第三人承担债务承诺,应视为债务加入 第三人向债权人表明偿还股权转让款债务加入的意思后,即使债权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仍应认定为债务加入成立。 2、并存的债务承担与附条件免责债务承担,如何区分 第三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