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赠予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
  因此,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问题的解答。赠与合同在赠与后只需要被赠与人同意后就可以生效,这是典型的诺成合同。如果必须有一方实际实际的物品合同才能生效,那就是实践合同了。


·最新门面转让合同范本?
      最新门面转让合同范本?现在很多人利用别人的房屋铺面来做生意,但是有些时候结果并不是太理想,这时候就需要将铺面再次转让出去收回当时所支出的铺面转让费,那么门面转让合同范本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 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法定期限如《保险法》...


·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按照当事人的想法,之所以要订立合同,肯定是想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个约束,同时也能起到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在合同订立之后,一般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我们将从法律角度为您分析,告诉你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 一、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 合同的...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


·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如何履行合同
      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如何履行合同 一、合同应该怎么履行 1、履行主体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


·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一、解除居间合同怎么写 居间合同解约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在丙方居间介绍下,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_____区_____路弄号室(下称“该房地产”)相关事宜,甲、乙、丙三方于年__月__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下称“居间...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条款...


·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怎样的?
      合同有效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是怎样的?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即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二者间的构成条件不同、法律意义不同、作用的阶段不同,责任形式也不同。...


·无偿的委托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偿的委托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无偿的委托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偿的委托合同法律后果是双方都需要遵守委托合同的约定,无偿委托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合同法》第四百条明确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实践中有买东西有退东西,具体到合同的话就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也有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出现了一定情况下的话,此时该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


·图书出版合同要办理登记吗
      图书出版合同要办理登记吗?图书出版合同不需要办理登记,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规定主要有: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