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是商标法,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商标侵权如何处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侵权的认定程序
  
  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案件,通常情形下,是可以选择投诉或者是起诉的方式,维护商标创造者的权益的。对于商标侵权案件的原告,必须要在诉状之中,就表明自己想要获得的赔偿,对于被告,则必须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一般双方需要当庭质证之后,法院才会断案。
  
  


·署名权是版权的什么权利
      署名权是版权的什么权利署名权是一项重要的著作权,它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权共同构成了著作权中的著作人身权。在伯尔尼公约中,署名权被表述为表明作者身份权(therightofclaimauthorship)。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


·最高院对专利管辖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最高院对专利管辖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一、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 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


·销售商标注册权侵权商品怎么判罚?
      销售商标注册权侵权商品怎么判罚?《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


·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失去保护期的作品后果是怎样的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


·版权专利权的区别大概是什么?
      版权专利权的区别大概是什么 一、版权专利权的区别大概是什么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 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


·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制是多久
      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制是多久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少10年专利权的期限是专利权存续的最长的有效期限。专利权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才是有效的,如逾此期限,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就绝对消灭,该发明创造也由此时起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有很多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在我国关于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进行增减或修改相关条款,前提是一定遵守这些法律中的条例,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某专利商标事务所作为受托人,其主要义务表现为...


·商标侵权数额超过50万怎么处理?
      商标侵权数额超过50万怎么处理? 一、商标侵权数额超过50万怎么处理?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


·网络著作权侵权该如何处罚
      网络著作权侵权该如何处罚这种属于网络侵权,只要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确实有侵权行为存在,那么就可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


·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