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二、工伤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20年,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很多工作都比较有危险性,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者是工亡也是会有的事情。不管有没有危险,用人单位都会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这个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在发生工伤或者是伤亡事情,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是公司全权负责。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二、执行立案管辖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含义和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含义和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含义: 核销,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复出口或者办理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海关经审查、核查属实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行为。加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


·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认定部门最迟需要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并向相关人员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告知其认定的结果。不过,现实中一般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呢?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60天作...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区别? 保险行业在现今社会发展趋势如火如荼,保险已经发展出了一个庞大的结果体系,经营的险种也日益丰富,逐步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那么您是否了解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区别?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意外伤害险和...


·在审理劳务欠款纠纷中可以查封工程质保金吗
      在审理劳务欠款纠纷中可以查封工程质保金吗 一、工程质保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质量保修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对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建筑业是这样,在江西的市政工程也是这样。这样促使我们的建设质量越来越好。而在这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一个标准,就是这个标准,让我们能选择更好的建设者,来建设我们江西的市政工程。接...


·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
      在实践中,劳动者为了能赚取更多的工资,往往会选择辞职去找另一家工资高点的用人单位上班。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就受贿情况来看,现实中不仅国家工作人员会利用自己的职权行贿、受贿,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其实也是会有这样的行为的,而一旦达到立案标准,则就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么您知道这个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被感染员工后续治疗期间的工资怎么支付?
      被感染员工后续治疗期间的工资怎么支付?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法工作再变更对我们是否有利?
      每个人都要靠劳动来维持生活,于是就有了劳动合同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当劳动合同法工作再变更的时候,它究竟对我们更加有利还是相反呢,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呢?接下来我们在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年劳动法对调整岗位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


·一、集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集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